完全不看好
中職最好不要再有這種因人設事的條款了
前兩個真的有夠爛
1. 郭泓志條款: 讓三輪根本87 而且當初標準也沒決定就直接上路了
2. 王柏融新人王條款: 選一次新人王不夠直接調整打席數,再選第二次,更無恥的是
還拉一個有旅外經驗的9+0當箭靶,用*眼都看的出來就是要拱王柏融當新人王
笑死,要改為什麼不改成每年新人王落選頭明年可以再比一次?
蘇智傑不就雖小?
至於羅力條款
表面上看起來包裝很美,若沒有足夠的配套措施也會很亂
1. 要不要給優先續約權? 給了就獨厚富邦洋將+1,不給就變成錢鬥
2. 羅力只有一個,球隊有五支
3. 待七年就該給優惠嗎? 待七年又不是沒拿薪水,講的好像多偉大一樣...
就只是工作比較久的外籍勞工而已。
4. 未來有第二位羅力的機率應該也不高,通過這個幾乎等同因人設事
希望中職不要再搞這種因人設事的條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