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不是在講成績或是什麼
講個犯罪社會學的角度
其實很多「罪犯」
起初都是因為一件無心之過
或是心存僥倖的心理
才犯下罪狀
但社會大眾不給予機會
為他冠上「標籤」
當大家開始以「標籤」描述的內容
檢視及解釋行為人過去的所作所為,
終有一天使行為人本身也開始
「自我概念的認同轉變」而改變行為,讓自己的「行為更符合標籤的描述」。
因此繼續犯罪,
成為一個嚴重的犯罪者。
我想說的是,
當然酒駕就是不對,
罔顧他人也罔顧自己的生命,
但一味的追殺給他「貼標籤」,
真的是好的嗎??
如果今天-0真的因此離開球圈,
把自己塑成酒駕犯,
反正大家都這樣看我,
那我就是這樣的人,
每天酗酒度日,再度酒駕,傷及他人,
這才是鄉民想看的到嗎?
現在司法上有個
修護性司法
強調「社會關係」的修復,
指的是,受害者的權利、尊嚴應得到滿足,個人、團體與社區已損壞的關係亦得到應有的修復。
在制度保障下,透過任一方都不吃虧的程序,讓各方當事人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這方面的當事人,
就是-0、球團、球迷,
畢竟這次萬幸沒有受害者出現,
那以這個角度是不是更研擬一套方案
給-0一個機會?
感謝大家看我廢話一堆
酒駕當然萬惡
但一味追殺是真的沒意義的
希望-0、球團、聯盟
可以研擬一套作法
讓這件事可以得已平復。
※ 引述《Paul1021 (胡迪)》之铭言:
: 我知道这篇会被认为是废文
: 但冒着被嘘的风险
: 我还是想问
: 郭阜林要打出怎样的成绩
: 才能让乡民原谅他呢
: 毕竟喵喵都原谅他了
: 他回一军后也马上帮喵喵拿下胜利
: 相信郭阜林也知道错了也有心要用表现弥补
: 郭阜林要打出怎样的成绩
: 才能恢复乡民之前对他的好印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