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c3268 (The Point)》之銘言:
: 有個不成文的規定
: 新秀簽約金最高就是600萬
: 要超過這個數字,基本上用激勵獎金補
: 今天我爪簽余謙
: 不管有沒有600萬,其實我是無所謂的
: 不要用第一輪換空氣就好
: 邦邦簽阿德都在中職開虐了
: 但今天遲遲談不下來
: 經紀公司甚至拿黑曹來比余謙
: 真的不要鬧了
: 黑曹狂光一個球速就海放余不知道多少了
我是不懂經紀公司做誇張比較 簽約拖到最後一天
用這些手法為什麼會被認為是爛經紀公司?
以MLB選秀為例
Boras幫新秀客戶談也都是每個首輪都類比名人堂球員
每個都談到最後一天才簽約
(還有不少是最後沒簽約明年再來的 參考JD Drew, Luke Hochevar)
如果用上這些手法就是爛 那難道Boras是全大聯盟最爛的經紀人?
拜託可以多看看人家正常的商業交易談判是怎麼談的嗎?
不要老是活在潛規則 默契的中職小圈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