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g19980531 (中立評論員)》之銘言:
: 擦棒有沒有落地、挖地瓜觸身球,
: 二壘審通常能夠看得比主審更清楚;
: 過去也都有不少判例開會討論後,
: 改判、或維持判決。
: 而且丘總也知道這是合理的,
: 所以短短詢問一下而已,
: 反而是球迷在旁邊喊燒。
: 雖然過去幾場本壘攻防戰,有一些對中信比較不利的判決,但就今天的改判,論流程、會議
: 以及向兩邊裁判的解釋,都是沒有問題的好嗎= =
問題超級大好嗎?
我們先不要去討論是不是算挑戰還是申訴,先就流程面來看
規則8.02(c)
(c)若判決受到申訴,裁判員於作最後裁定之前,得與其他裁判員協商。除非裁判員做
出前項要求,任何裁判員對於其他裁判員所作之判決,不得作出批評及試圖要求或妨礙變
更。 裁判員在更改判決後進行協商,得依其裁量權之認定,以任何必要方式消除與改變
先前的判決,包括決定跑壘員應佔有之壘。不論跑壘員的妨礙、未踏觸壘、超越前位跑壘
員等更改判決的情形,總教練、教練、球員不得去爭論以上的判決,否則應驅逐離場。
所以,第一次討論後決議內容,不得爭論,否則應驅逐出場
另外,參考規則6.04 (a).(4)及(c)
(a)總教練、球員、替補球員、教練、訓練員或球僮,於任何時間,不論在選手席、教
練指導區、球場、或任何地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1)以語言或其他方式煽動或試圖煽動觀眾。
(2)對對方球隊之球員、裁判員或任何觀眾說出任何隱射或暗示之言語。
(3)於活球及比賽進行中,發出「Time」或以其他之語句或任何動作等行為,明顯試圖
使投手犯規。
(4)以任何方式故意與裁判員接觸。
所以,從規則來看,有兩個問題
1. 為什麼龍貓碰裁判沒被趕出去?
2. 為什麼會討論兩次?
可能是我的錯,我沒空看補述
作者:
kyamato (煌大和)
2020-09-20 21:23:00哈哈
作者:
vic830710 (vic830710)
2020-09-20 21:24:00補述87%現在還在寫 你去看也看不到的
作者:
mayday6103 (咩嗲陸么洞å)
2020-09-20 21:24:00這個是前天丘總的版本,現在已經滾動了
作者:
s555666 (螺蟲)
2020-09-20 21:25:00方方隊的規則跟其他三隊不一樣啦
作者:
starxls ((〞︶〝*))
2020-09-20 21:25:00龍瓜不是故意推的 所以沒趕 丘瓜爭論討論完的判決 該驅逐選我正解
作者:
reiv (誰都不是)
2020-09-20 21:25:00已經滾動了 這個不準啦
作者: steven0100 (Pudge) 2020-09-20 21:26:00
你沒看到電子檔不能這樣判的
作者: bbo9527 (elephant9527) 2020-09-20 21:27:00
把挑戰權當死亡回歸在用啊
作者:
bearKQG (小雄)
2020-09-20 21:27:00已經滾動了 你沒看補述
驅不驅逐這點我不硬拗 這確實有問題但你有沒有看到版上一堆文章是在說憑什麼改判的?
我也想知道為什麼改判,我也有看到你說二壘審的認知但我沒辦法理解為什麼判兩次?壘審針對爭議判決的確可以討論,但討論後改判應立即做出判決而非再次討論後作出不同判決,這樣會有爭議,且違反規則
作者:
jsjs168 (能登守平教經)
2020-09-20 21:30:00看誰去抗議啊
作者:
Trout27 (MikeTrout)
2020-09-20 21:30:00補述還在生產中 請不要緊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20-09-20 21:30:00才22歲就嗆人多看球,有夠擺老
作者: cIty0907 (凱子元) 2020-09-20 21:31:00
看來你還沒找到正紅旗的四十二章經
所以整理一下 這種判決無挑戰可討論(O)可改判 (O)改判的時間點 (X) 應該在第一次會議後立即更正判決龍貓是否該被驅逐出場 (O)
作者:
a251911 (jarek)
2020-09-20 21:31:00會長:不要一直抗議挑戰裁判的公信力
作者: scott0104 2020-09-20 21:32:00
我不覺得2壘審會看得比其他壘審清楚
作者: alsta2902 2020-09-20 21:32:00
明天會有補述啦
作者: kenny0111 (猴賽雷) 2020-09-20 21:33:00
就請聯盟解釋一下為什麼推裁判不用趕出場就好我想聽能有多瞎的回覆
作者: scott0104 2020-09-20 21:35:00
再者當下已沒挑戰權,憑什麼裁判要被動幫忙討論有無觸身球
推你這篇 您比較理性 您也有備份我的文章了 恕我刪除原文
作者:
SC30mvp (leolee11wooooo)
2020-09-20 21:35:00聯盟:曾總是善意提醒裁判可能的誤判,初衷是維護聯盟公信力,立意良善;丘總是意圖踐踏聯盟公信力,其心可誅,兩個案子是不一樣的。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20-09-20 21:37:00真假?才22歲 有看過奧力偉嗎 是不是只有在遊戲中看過阿 XD
明明就演戲觸身 主審看凹不下去 只好改 不然打者早就嗷嗷叫了
作者: scott0104 2020-09-20 21:38:00
假如這種可以加入挑戰,之前說變形好球帶是否也能列入申訴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20-09-20 21:38:00我覺得這個挑戰或稱申訴沒問題 問題在後面流程
作者: damen0808 2020-09-20 21:38:00
第一:你沒挑戰了,第二:已經開過一次會維持原判,你還可以叫裁判重新開會,你龍貓好大的架子
作者:
ss36 (咪降)
2020-09-20 21:39:00又有幾個打者被觸身是唉唉叫的? 吱寶別亂吠 笑死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20-09-20 21:41:00我看過比較類似的是01象獅第7戰 那個跑者碰到球好像也討論不只1次
作者:
syd0518 (syd)
2020-09-20 21:42:00規則補述:丘總當天推的是一壘審,身上沒穿護具,有感覺;曾總今日推本壘審,身上有護具,沒感覺被推。
作者:
lml99 ( )
2020-09-20 21:42:00你在還有挑戰的時候抗議申訴這球,裁判是不會理你不會幫你開會討論的。為什麼挑戰用完就可以開會討論。
作者: joesong 2020-09-20 21:44:00
規定是死的,球是方的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20-09-20 21:44:00這種案例裁判也可以不理你阿 莫名其妙接受了..
作者: A0936104638 2020-09-20 21:44:00
規則有二本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20-09-20 21:46:00曾堅持要吵 主審可以不鳥他 結果遇不同人就軟了
作者:
AJhe0924 (A_Jhe)
2020-09-20 21:47:00前篇文光是看到說流程沒問題這句就可以不用討論了
作者:
snowish (雪の冀)
2020-09-20 21:50:00小紅書只有裁判有(?
目前看來最大問題就是開兩次會,裁判很篤定沒觸身那第一次就該改判,第一次不改結果教練盧一盧第二次就改,這鐵定落人口實啊你這個先例一開,以後教練就會上來一直吵,你就證明了可能因為教練吵而改變原本的判決啊
作者:
mimicwpe (慢跑是C/P值最高的減肥法)
2020-09-20 21:57:00推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å‘)
2020-09-20 22:00:00等補述
作者:
rong1994 (雙吸蚱蜢粥)
2020-09-20 22:05:00這篇根本沒把補述考慮進去
作者:
erosha (eros)
2020-09-20 22:06:00已滾動到下一版本 請更新謝謝
作者:
drmactt (LaLaLa)
2020-09-20 22:06:00隨時可以滾動,看補述也沒用
作者:
sding ( )
2020-09-20 22:36:00高調
作者: opoos (??) 2020-09-20 22:41:00
推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20-09-20 22:51:00已經在滾動了 不要急
作者: sierbt 2020-09-20 22:51:00
沒事沒事,只是行使無限桃戰權
作者: b69 (@@!) 2020-09-20 22:54:00
補述過兩天會發出來 還再滾
作者:
chihken (8sa6jtxny3)
2020-09-20 23:49:00補述還在寫 不要急好嗎
作者:
zx8967 (豆腐)
2020-09-21 00:32:00等等拉 明天趕工寫補述 不要急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