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僅為設計對白,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第一次-
(主審叫大家過來開會)
主審:你們有誰能夠肯定觸身嗎?
三個壘審:太遠,看不到,看不清楚。
主審:電視輔助判決還不能看...那就照慣例,維持原判,我去跟龍貓說。
-第二次-
主審:龍貓很堅持是暴投沒有觸身,怎麼辦?
壘審:那你覺得,你有誤判嗎?
主審:......可能吧?老實講我也不確定。
壘審:那你就改判,你要是不改我看他會繼續吵。
主審:好吧。
(主審比出判決,轉身無奈的搖了一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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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無論上面的設計對白正確度有幾成
主審都開了一次很不好的先例
棒球比賽的流程推進
有很大一部份仰賴裁判公信力
假設總教練上去吵一吵就能改判
未來變成默許的常態
那就代表裁判第一時間的判決
都將會是不正確的判決
每一個Play都能夠再次審議,再次改判
即使總教練不動用挑戰權也一樣
簡單來說,這次的觸身球改判
無論現場裁判的考量為何
也無論改判到底是不是正確決定
過程的不正義都已經造成了裁判威信受到打擊
二馬口口聲聲說「裁判要有公信力」
但就近期的表現來看,無論小房間或現場裁判
毀掉公信力的人,都正是他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