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的規章條款大部分都是由領隊會議所決定
會議中由各球團領隊(or代表)加上聯盟代表組成
在會議中所提出新增或修正的條款or改革通過共識決後施行
注意是「共識決」不是「多數決」
所以只要有一人反對,就是留到下次再討論,然後就一直反覆拖延
洪瑞河以前被叫做毒瘤,就是因為他公開反對很多改革,所以也被鄉民當箭靶
另外舉個近幾年的例子─王柏融的旅外
從16年4割男、17年棒打則本後就一直有旅外的傳言出現
結果到了18年底6JT真的要賣了,整個旅外規章都還是相當不完整的
領隊會議討論不知道幾次,結果就是沒共識,然後就一直拖
而且MLB跟中職因為沒簽訂相關協議,中職球員根本無法去美國打球
一直搞到去年才跟MLB簽約,也是在去年底才決定王柏融回來是歸屬原球團
所以這次羅力條款可以拖一整季也不意外
這種不是對所有球團都有利的事,一定就是會有人擺爛不想動
然後會長or秘書長也不想跟球團鬧太僵,永遠都是「尊重」領隊會議的決議
只有黃鎮台時期,中職才有比較強硬的態度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