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下面會說明 該賽制若放在2020的狀況。而2017-2019的實例,請看上一篇。
[全年賽制+上下半季外卡] 總結優點:
(1)強化季賽成績與季後賽票房的關聯。
(現況:金冠軍 季後賽總票房 收入比外卡勝隊 賺得少...這是懲罰吧...)
假設票房吸引力都相同、票價相同且都打滿場次的狀況
理想的季後賽票房總收入設計:(全年一) >= (外卡勝) > (外卡敗)
[補貼理念:外卡勝隊需補貼N%給全年一,須符合此原則。而以基準票價計算。
例:季後賽票價基準為300,主場觀眾1萬人。則以300*1萬*N%為補貼。
而周邊商品及實際票價:各球團自憑本事]
(2)減少練兵空間
新賽制,以季後賽收入的補貼機制,增加隊伍拚全年一/金冠軍的誘因。
新賽制,在取得上半外卡後,仍會繼續拚總冠軍資格 for 榮耀+總收入。
新賽制,上下半季第二名,都有機會遞補外卡資格。因此搶第二名仍很重要。
新賽制,上半季落後很多的隊伍,在下半季仍有機會取得下半外卡資格。
(3)新賽制 新話題 拋彩帶次數變多(商機)
上半季 確認上半一時,可拋。(取得外卡資格)
下半季 確認下半一時,可拋。(取得外卡資格)
下半季 確認年度一時,可拋。(取得總冠軍資格)
下半季 確認遞補上半外卡,可拋。(取得外卡資格)
下半季 確認遞補下半外卡,可拋。(取得外卡資格)
(4)外卡變數大 可避免挑對手/送頭
當初設計沒想到的點,感謝網友補充。
定義:
全年1:取全年勝率最高,若勝率相同,採加賽1場。
上半外卡:除去全年1的隊伍,取上半季優先權高的隊伍為-上半外卡。
下半外卡:除去全年1的隊伍,取下半季優先權高的隊伍為-下半外卡。
[優先權順序:1.勝率2.團隊防禦率3.打擊率...]
上半外卡 vs 下半外卡 (5戰3勝;全年優先權高的隊伍,保3主場;票房收入為各
自)
全年1 vs 外卡勝 (總冠軍採7戰4勝;主場為第1、2、6、7場,客場票房的N%
需歸屬全年1。
若上下半的外卡為同一球隊 直接晉級總冠軍,票房收入改為各自主場方)
[票房N%:希望全年1在季後賽的票房總收入 (排除外在因素) 比外卡勝隊 多一點或相當]
其他(可不加):
全年1與全年2的勝差,大於20場次,全年1保底1勝。(總冠軍賽,外卡勝 減1主場)
實例:
2020全年戰績
RKS TEAM G W-T-L PCT
1 中信兄弟 110 61-1-48 0.560 -
2 樂天 111 57-0-54 0.514 5
3 統一7-ELEVEn 112 53-1-58 0.477 9
4 富邦 111 50-0-61 0.450 12
2020上半季戰績
RKS TEAM G W-T-L PCT
1 中信兄弟 60 37-0-23 0.617
2 樂天 60 34-0-26 0.567
3 統一7-ELEVEn 60 26-0-34 0.433
4 富邦 60 23-0-37 0.383
2020下半季戰績
RKS TEAM G W-T-L PCT
1 富邦 51 27-0-24 0.529 -
1 統一7-ELEVEn 52 27-1-24 0.529 -
3 中信兄弟 50 24-1-25 0.490 2
4 樂天 51 23-0-28 0.451 4
若此規則放到現在2020年(2020/10/08)呢?
1.兄弟取得年度一前,會全力拚for季後賽票房優勢。
2.樂天可拚總冠軍資格,或透過外卡遞補資格。外卡遞補仍有票房主場誘因,拚全年二。
3.統一/富邦=>全力拚下半季冠軍或遞補下半季外卡。
4.機制是聯動的,降低輸球得利的畸形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