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爪隊今年有好幾個要FA
有人說可以不用放保護名單
但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台灣的FA又不是真正FA,和母球團還是有關係的啊
是有規則規定,不能選FA嗎?
別忘了即使成為FA,轉隊後還是需要補償舊球團
也就是,假如某個球員FA 未放保護名單
味全龍還是可以把他選走啊
只是選走以後仍然是FA,但未來如果他被別隊簽走,就視同味全龍的球員被簽走
其他隊要付你轉隊費的
搞不好750萬扣掉轉隊費,實際損失還比750萬選一個不知道會長成怎樣的球員好多了
FA還是可以選啊,為什麼不能?
1. 如果選FA球員,之後球員被其他球隊挑走
->味全可以從新球隊收轉隊費,但是給舊球隊750萬
2. 如果選FA球員,但之後該球員沒人簽
->球員成為味全的球員
3. 該FA球員很快被別隊簽走
->保護名單是以舊球隊為主,味全依然可以選他,然後付舊球隊750萬再向新球隊收轉隊費
很奇怪咧,成為FA和味全能不能選根本是兩回事啊
成為FA味全還是可以選啊,只是你會變成味全龍的FA而已
為什麼有球迷認為FA可以不用保護?
是規則真的這樣規定?
你先付750萬給我 我再花400萬把他簽回來 味全除了損失350萬還獲得什麼?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20-10-22 14:13:00Fa 自由球員 想買也可以去買 比價而以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20-10-22 14:13:00很氣對不對 很不公平對不對?去跟聯盟說啊 跟我們說幹嘛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20-10-22 14:14:00我們有我們的玩法 懂?
作者:
cweilun (lunlun)
2020-10-22 14:15:00FA球員就是不隸屬於任何一隊的球員 擴編選秀是選其他球隊的選手 到底在公三小
作者:
amsmsk (449)
2020-10-22 14:15:00750萬選FA的意義在哪?
作者:
amsmsk (449)
2020-10-22 14:16:00而且FA就不屬於任何球隊惹 怎麼用擴編直接選
與其花750萬把他用擴編選秀選 不如花轉隊費直接從原隊伍簽就好 如果那個選手本來就有打算在味全打球
作者:
pounil (IOU)
2020-10-22 14:17:00FA其他三隊都可以買啊 味全也可以買啊 另外付轉隊費就好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20-10-22 14:18:00原po的邏輯就是想看爪隊那些小將被味全挑走嘛 不覺得買走當打年的FA比較賺嗎?挑走花750萬 補償沒幾百萬味全是白癡嗎?平白無故陪幾百萬連球員都沒有?
作者:
pounil (IOU)
2020-10-22 14:21:00都FA了是要放名單個屁啦
你知道擴編選秀被味全選到,球員不加入要被迫引退嗎?所以辛辛苦苦撐到FA,結果被味全選了,不加入就引退,你當球員是什麼?你根本不懂FA的意涵!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20-10-22 14:22:00那樣味全挑走也收不到轉隊費唷 這樣味全會答應?750萬買一個沒補償的FA XD 邏輯呢?為了讓爪吃虧這樣都想得到XD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0-10-22 14:24:00你知道日職跟韓職FA也有轉隊費嗎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20-10-22 14:24:00然後四年前林智勝FA的補償開的恨天高 就怕爪簽到 四年後的FA就要沒補償了 就怕爪賺到XD 你倒是很始終如一嘛XD
作者:
PlusSign (PlusSign)
2020-10-22 14:24:00顆顆
作者:
pounil (IOU)
2020-10-22 14:26:00你明年都不確定會在這隊打了 保護幹嘛 保護你然後被買走
作者:
pounil (IOU)
2020-10-22 14:27:00跟不保護你被買走是差在哪 一樣被買走 一樣要付轉隊費
你怎麼會把擴編選秀的權利>FA?FA就是最大,我可以FA我就申請,我擁有最終的決定權。現在你把擴編優先於FA,請問球員選擇權算什麼?更別說沒人要又不加入味全就要被引退,這根本污辱FA!
作者:
pounil (IOU)
2020-10-22 14:28:00現行制度就是FA=可以轉隊=要付轉隊費 跟18人名單一點關係
作者:
OvvO (OuO)
2020-10-22 14:28:00凹大吱
你有能力就去搶FA球員,而不是你這種謬論,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20-10-22 14:30:00又在滑坡理論了 難怪你在這裡推廢文直接虧損150萬元的生意是只有你做的心甘情願的嘛?
作者:
pounil (IOU)
2020-10-22 14:31:00那FA你就簽啊 中職規定FA一隊可以簽兩個的樣子跟FA放不放名單是有甚麼關係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20-10-22 14:33:00林智勝轉隊費只要600萬為什麼你不要直接簽下來就好?多個林智勝在打線上你肯定多賺超過600萬
作者:
pounil (IOU)
2020-10-22 14:33:00假設FA不放18人名單 又如何 你就不能簽了嗎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0-10-22 14:33:00樓上C大不要用一般人的邏輯去套用在凹大濕身上他覺得虧150萬比較爽
不行使FA就要放在保護名單內 我是球員一定雞掰不行使 搶佔一個位置
作者: zz123440 (阿修) 2020-10-22 14:37:00
Id
作者:
pounil (IOU)
2020-10-22 14:38:00為什麼不行使??? 想留隊?????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20-10-22 14:39:00挑一個手臂來吃局數保護潛力手臂也比直接丟150萬還划算啦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0-10-22 14:40:00就FA可以買回來 用錢換而以 18人名單很苛的
作者: twohow (twohow) 2020-10-22 14:54:00
你可以花750萬選一個,自由球員再簽到爽,這樣懂嗎?先不論值不值750萬,不放18人對味全比較有利
一隊只能保18人 不在名單內的 有的你出750萬對方還不捨得給的選手 怎麼都比把幾百萬丟水溝來得贏好嗎?而且你以為味全選手夠用到讓你球丟水溝然後一個選手都不要嗎?如果夠用了乾脆別擴編選秀了 味全跟其他四隊也不需要這麼痛苦
作者:
astley99 (astley99)
2020-10-22 15:30:00想請教各位,美職合約裡有不得交易的條款,若中職有球員也有簽這種合約,而年末也非保護名單,這時若被挑選到,球員可以依照合約拒絕嗎?還是依照聯盟的條款優先,不加入就得引退?球團似乎也可以用這種方式行巧,保護更多人進18人名單
就規定不得交易的球員一定要進名單就好了或是說 合約不得交易的,球員可要求球團一定要把他放進去,如果沒有要求視同自動放棄另一種是10-5條款,不過國內沒有10-5條款理論上應該可以不用放也不能選
就你味全最特別可以提前接觸FA當其他三隊不存在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