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爪隊今年有好幾個要FA
有人說可以不用放保護名單
但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台灣的FA又不是真正FA,和母球團還是有關係的啊
是有規則規定,不能選FA嗎?
別忘了即使成為FA,轉隊後還是需要補償舊球團
也就是,假如某個球員FA 未放保護名單
味全龍還是可以把他選走啊
只是選走以後仍然是FA,但未來如果他被別隊簽走,就視同味全龍的球員被簽走
其他隊要付你轉隊費的
搞不好750萬扣掉轉隊費,實際損失還比750萬選一個不知道會長成怎樣的球員好多了
FA還是可以選啊,為什麼不能?
1. 如果選FA球員,之後球員被其他球隊挑走
->味全可以從新球隊收轉隊費,但是給舊球隊750萬
2. 如果選FA球員,但之後該球員沒人簽
->球員成為味全的球員
3. 該FA球員很快被別隊簽走
->保護名單是以舊球隊為主,味全依然可以選他,然後付舊球隊750萬再向新球隊收轉隊費
很奇怪咧,成為FA和味全能不能選根本是兩回事啊
成為FA味全還是可以選啊,只是你會變成味全龍的FA而已
為什麼有球迷認為FA可以不用保護?
是規則真的這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