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的棒球規則教室Vol8】如果陳鴻文丟出的手套碰到球,規則怎麼說?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78541
兩隊面臨了殊死一戰,氣氛有如世界大賽第七戰。九局上,陳傑憲擊出了投手正面的強襲
球,陳鴻文用手套擋下後球滾到了一旁,並且在下丘撿球時順勢將手套朝著球的方向甩了
出去,用空手抓球後轉身傳向一壘抓到了第三個出局數。
https://youtu.be/WFhFzfLT-7g
今天這篇與上一篇文章相同,是一個假設題,所以也沒有判例檔案。
今天要探討的題目是:
如果陳鴻文丟出去的手套碰到了這顆球,該怎麼算?
這個狀況其實並不常見,因為手套要脫手而出其實有一點點困難,但棒球規則既然有明確
的條文規定,那就代表這個事情一定有發生的可能。
直接切入主題!翻開棒球規則:
棒球規則5.06 跑壘 Running the Bases(原7.00)
(4)在下列情況下,跑壘員包括擊球跑壘員得不虞被判出局進壘。(原7.05)
(B)給予3個壘—若野手故意以球帽、面罩或制服之任何部分,脫離正常位置觸及界內球
。此時仍為比賽進行中,擊球員亦得負險進本壘。
(C)給予3個壘—若野手故意投擲手套並觸及界內球。此時仍為比賽進行中,擊球員亦得
負險進本壘。
【註】此處所指界內球,應不論是否有野手已觸及該球。
按照規則解釋,裁判認定如果守備員蓄意使用手套(球帽、面罩)碰觸到了界內有效球,擊
球跑壘員就可以無條件獲得三個壘包的進壘權力,不論擊球結果如何都可以進壘,壘上跑
壘員皆會被擠回來得分(義務/強迫進壘)。
比較特別的是,這個球並不會立即暫停,屬於延遲死球,如果壘上跑者發生出局才會立即
停止,並且讓擊跑員上到三壘,如果擊球跑壘員在上到三壘後仍然進壘,就會屬於負險進
壘,如果出局仍是照算。
https://i.imgur.com/SOOytM1.jpg
陳鴻文的這個動作就算向裁判解釋是因為衝刺導致手套掉落,裁判可能還是會認定這是一
個蓄意的行為。
這個是棒球規則上少見的加罰,通常給壘的依據都是去除不利因素,但根據規則所述說這
違反運動精神,身上的物件不應該脫離,讓自己得利,所以才會有罕見的加罰。
至於這條規則是在什麼情況下產生的?那就不得考證了。
接著讓我們一起來看類似狀況的規則以及給壘的認定:
棒球規則5.06 跑壘 Running the Bases(原7.00)
(4)在下列情況下,跑壘員包括擊球跑壘員得不虞被判出局進壘。(原7.05)
(A)抵達本壘得1分—若界內球於飛行狀態越出比賽場外 —32— 5.06 跑壘員與擊球員
安全進壘 ,跑壘員並正規踏觸各壘;或界內球經裁判員之判斷應 可以飛行狀態越出比賽
場外,被野手以拋擲手套、球帽 或任何服裝上之物品之行為,改變飛行路線。
(D)給予2個壘—若野手故意以球帽、面罩或制服之任何部分,脫離正常位置觸及傳球。
此時仍為比賽進行中。
(E)給予2個壘—若野手故意投擲手套並觸及傳球。此時仍為比賽進行中。
界內的飛球,被野手拋出的手套或是物品擊中,如果裁判員認定這個球會飛越全壘打牆成
為全壘打,立即就會宣判全壘打成立,跑壘員(擊跑員)可以繞壘回到本壘得分。
如果是在傳球的狀態下(包含牽制),則是給予兩個壘,也是延遲死球的狀態,壘上如果是
義務進壘跑者將會一同被往前推進,但如果推進到三壘的跑者搶攻本壘被觸殺屬於負險進
壘,出局數照算。
有沒有不會被宣判的狀況?
有的:
棒球規則5.06 跑壘 Running the Bases(原7.00)
【5.06(b)(4)(B)~(E)原註】(原7.05(b)~(e)原註)
裁判員須排除拋擲之手套、或脫離原位置的球帽、面罩若未觸及球之狀況。若球未被觸及
時,不適用相關規定。
【(C)~(E)原註】(原(c)~(e)原註)
若擊出球或傳球強而有力,或明顯地努力作合法接捕行為,迫使手套脫離或掉落時,不適
用相關規定。
上述的狀況一定要守備員扔擲出的物品有碰到球才是成立,如果是手套被打掉或是無意掉
落則不在此限制內。
一切的前提取決於裁判認定是否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