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認為重要的三個主要命題:
1.因中職的消費市場與國外大小差異太大、消費者對職業運動重視的程度也差異很大、消
費者的特性或說民族性也差異很大。所以國外賽制不適合台灣,即使台灣創了一個獨步全
球的賽制,也是很合理的。
2.到季末維持像今年這種高張力、每場比賽輸贏都會牽連到誰能進後賽是好的現象。因為
台灣的市場就是這麼小,的確就需要一直有話題、有張力的賽事來吸引一日球迷。吸引久
了一日球迷會不會變死忠球迷?我不認為!因為一窩蜂就是台灣人的本性,或者說,就職
業棒球市場而言,我們消費者的屬性就是長這樣,不要妄想要改變,而是要適應、設計出
一個符合這種消費者特性的賽制。
3.這個賽制要讓各球隊在當年每場比賽都以「贏」為動機,不能有輸反而有利進季後賽的
狀況。
基於上面三個命題,明年五隊建議的賽制暨選秀制度:
賽制:
1. 全年120場比賽(假設一樣打120場)同樣分為上下半季,但取消半季冠軍。
(※如有季中選秀一律以抽籤方式決定先後,因國外的選秀制度,排名後面的先選其實不
適合中職,容後說明)
2. 上半季打40場,打完後假設前五名分別為:A、B、C、D、E
3. 下半季打80場,採分組制:A、E一區(甲組) ;B、C、D一區(乙組)
4. 這裡指的分組制並不是指分組內的球隊打主要下半季季賽,偶爾才打交流戰;而是賽
事安排就是跟上半季一樣五隊循環,但下半季戰績比較時卻只有同組才互比。
5. 甲組季後賽:二隊比下半季戰績,贏的就是分組冠軍(例如下半季戰績E贏A,A可能會
說我是上半季冠軍耶居然沒季後賽打,但E可以說,你不過是打40場的冠軍而已,打80場
下來我贏你耶!但出現A是全年冠軍卻沒季後賽打的狀況機率會降低,因為下半季打80場
,會稀釋掉這種狀況的機率,若還是發生也就認了)
6. 乙組季後賽:B、C、D前二名先打七戰四勝,贏者再跟甲組的冠軍打七戰四勝總冠軍,
不過需有一個但書,前二名的勝差若超過3場,則乙組冠軍直接與甲組冠軍打總冠軍戰,
不需再爭組內冠軍。
7. 這個賽制的缺點:捉放會較明顯,例如主力洋投都會留下來對同組球隊,勝差一次就
是一場,但這狀況我覺得是還好,因為不管那種賽制一定都會有捉放情形出現的。
8. 這個賽制感覺好像太複雜了?如果不是今年下半季這種互咬狀況,我們也不曉得原來
台灣球迷是可以接受四隊戰績狀況這麼複雜的,越複雜,中職的球迷似乎越愛、越有話題
!
選秀制度:
1. 年度選秀:選秀順序跟一軍戰績完全脫勾,以二軍賽事的戰績排序,戰績越好的越先
選。是的,我沒寫錯,二軍戰績越好的越先選,這樣才能鼓勵球隊認真養二軍。
2. 我們需要有一個獨步全球選秀制度的原因:國外選秀制度的精神說穿了就是一個:平
衡各隊戰力。但國外的球員交易市場是活絡的,所以你的確可以把首輪選秀權給戰績最差
的球隊,因為這支球隊如果不會養新人或球團被戰績逼到沒那個環境養新人,它可以把首
輪選秀權拿出來交易換即戰力。但台灣採用這套選秀制度只拿外殼來用,卻沒有把交易制
度建立起來,所以你就不難看到一個個潛力新秀被養到廢掉,也更不用期待這些廢掉的新
人可以把球隊戰力拉上來。所以既然無法透過選秀制度來平衡球隊戰力,何不把選秀權拿
去鼓勵那些會養新人的球團?想要搶潛力新秀,就想辦法先把二軍搞好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