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年還有一年約
邦邦同意他主動接觸其他球隊
想了一下
有三個操作的可能
1. 胡放棄明年合約 邦邦給離隊同意書
胡跟新球隊另簽新約 可以預期薪水會大砍
優點:邦邦省去一年840萬的薪資
缺點:邦邦資敵、胡變相扣薪
2. 胡願意放棄部分薪水 然後邦邦幫吃一些
其他新球團支付
優點:邦邦省的錢比較少但還是有省、胡薪水沒砍太多
缺點:邦邦資敵而且還幫付薪水 球迷不知道能不能接受
3. 交易
機率很低 新球團要承接胡的合約
還要丟東西給富邦 就算出現金也是很蠢
中職複數年合約少 好像也很少垃圾合約可以倒給對方
優點:胡完全沒犧牲薪水、邦邦賺添頭
缺點:新球團為了胡花掉大筆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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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最有可能是1. 其他不可能
但一個月70萬 胡會跟錢過不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