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再次為自由球員條文道歉 相關人員已自請處分
針對王鏡銘申請撤回自由球員資格一事,中職聯盟今天由副秘書長王惠民出面回應說:「
規章原意是避免戰力失衡,原本聯盟相關人員解釋並不正確,皆已經自請處分,未來各球
團是否會針對相關條文作修正,就看各隊是否會提出需求。」
王惠民表示,會同意球員撤回自由球員申請,主因在於原本聯盟的解釋,可能會造成球員
、球團的解讀不正確情況,進而讓球員無法回到母隊情況,因此在明天下午5點之前,可
以讓球員有思考空間。
不過也因為撤回自由球員申請後,將不會被列入18人保護名單中,有被味全龍隊挑走的可
能,必需要球員自行斟酌,王惠民表示,此為聯盟做成決定後,再個別告知球團。
「會限定各隊簽自由球員人數,主因還是避免較有資源的球隊,可以一口氣簽下許多自由
球員,造成戰力失衡情況,因此依規章精神原意,「任何球團」應包含原球團在內方為正
確。」他說。(賴德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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