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現場重現/FA辦法修訂多 「任何球團」解

作者: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   2020-11-25 16:35:13
現場重現/FA辦法修訂多 「任何球團」解釋變變變
2020-11-25 16:18 聯合報 / 記者蘇志畬/台北即時報導
中華職棒在2009年底通過「自由球員(FA)」辦法,隔年開始正式施行,過程中
出現數次修改,其中刪除掉「自由契約球員」相關條款,導致如今在「任何球團
」的解釋上出現爭議。
中職經過多年討論,在2009年12月23日於常務理事會議通過自由球員制度,隔年
實施,球員年資滿6年即可旅外、滿9年取得自由球員身份,2010年季後出現首批
行使「旅外FA」權利的球員,2011年則開始有自由球員出現。
原先訂立的辦法中,自由球員的簽約限制與現行相似,在球員宣布成為FA之後,
到12月31日的自由交涉期之間,若該年度行使FA球員在8人以下,任何球團都不
得與超過2名自由球員簽約,此時的「任何球團」包括母球團在內。
然而,考量到球員出路可能因此受限,辦法中也提及,若超過自由交涉期,球員
則成為「自由契約選手」而非「自由球員」,代表任何球團都不受到簽約人數的
限制,而轉隊費用的補償也砍半,讓球員不致承擔過高的失業風險。
自由球員辦法在「任何球團」的定義上曾作出修正,將母球團排除在外,也與今
年聯盟首次作出的解釋相同,母球團在簽回原所屬球員時,不受到自由球員名額
限制。
不過2016年自由球員辦法修訂時,為讓轉隊費補償不再「年後半價」,改以年薪
的125%或75%加一名指定球員作為轉隊賠償,因此刪除掉辦法中關於自由交涉期
的規範,也導致球員在年後不再能夠成為「自由契約選手」。
加上原本將母球團排除在外的條例,也回歸原始訂立時的規範,也因此有了聯盟
今年第二次出來解釋,「任何球團」不包含母球團。
兩項修改的結果,自由球員在無法成為自由契約選手的情況下,也導致如今簽約
人數形同硬限制的現象。
https://udn.com/news/story/121059/5043084
作者: same60710 (乂加藤小惠乂)   2020-11-25 16:37:00
反正再有爭議也是多滾動幾次而已
作者: chihching666 (WEI CHIEH)   2020-11-25 16:38:00
說個笑話 這個會長還當過市長呢 呵呵呵呵
作者: chris1102 (chris11021)   2020-11-25 16:38:00
超級變變變
作者: extrachaos (extrachaos)   2020-11-25 16:38:00
超級滾動聯盟 真逗趣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0-11-25 16:39:00
我也記得當初是有個交涉期啊,本來不管你怎麼限制,如果交涉期結束,母隊簽回也沒差啊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0-11-25 16:41:00
應該是只想砍掉過期半價,結果不小心砍到別的規定
作者: BJshow   2020-11-25 16:41:00
2016就砍掉了啊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0-11-25 16:41:00
結果是要去改轉隊費減半這個bug,連帶砍掉交涉期後自由契約這設定,這也太搞笑了吧 不虧是歡樂中職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20-11-25 16:42:00
明明是增加價碼的手段 被搞成這樣
作者: richshaker (現在的小孩真不懂禮貌!)   2020-11-25 16:43:00
超過自由交涉期,任何球團都不受到簽約人數的限制?所以當年爪其實可以簽三個?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2016之後沒人用 所以沒人發現出BUG了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0-11-25 16:45:00
是不是不小心砍掉得很難說吧 說不定球團就是故意刪的刪掉就可以增加提出FA的壓力 球團就是不希望球員提FA這個應該是大師兄轉隊後才修的 所以爪還是沒辦法簽三個
作者: richshaker (現在的小孩真不懂禮貌!)   2020-11-25 16:54:00
不是喔 照他的說法是舊版從隔年1/1開始,球員成為自由契約選手,任何球團都不受人數限制,所以是改之前能簽三個(1/1以後),改之後反而不行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0-11-25 16:59:00
欸 對耶 我說反了 所以爪當時其實可以簽鋒哥?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0-11-25 16:59:00
這就不好說了 https://reurl.cc/N6mnZn 只確定聯盟規章寫得很爛,不是一堆贅述,不然就籠統簡單到不行,也難怪當出買大師兄時兩隊在那邊吵補償名單要不要先給看
作者: chdc ( )   2020-11-25 18:00:00
簽別隊就是只能兩個 至於過1/1原隊簽回不限2個 當年沒發生過行不行也只是記者自己猜的 更別說聯盟本來的意思就沒限原隊是自己不把規章寫好搞到現在這種局面*當年兩個FA都拖過1/1才簽約 還是有不能簽3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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