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爆料者否認自己是球員或是球團工作人員,不過從爆料內容來看,
應該最起碼是跟某個(些)球員很好,甚至過從甚密的人,
至少是不太會懷疑那位(些)球員講出來的話。不過職場就是這樣,
你不可能跟每個同事都很好,同一支球隊球員也不可能跟每個隊友都很好,
你也不可能對公司的決策完全沒意見。就當作一個(些)球員透過爆料者,
抒發對球團(公司)跟隊友(同事)的不滿。就像PTT上面有些職業看板,
會有人在板上抱怨同事一樣,差別只在不是球員本人貼文。後來想想,
除非後面有更勁爆的資訊,否則到目前為止這些都不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1.慶功宴事件
我覺得啦,只要有慶功宴,不管是季冠軍還是總冠軍,都應該請全隊。
季冠軍考量即將打台灣大賽,可以簡單辦,但是我認為只請28人真的不妥當,
而且球團的說明等於承認有28人這件事。球迷當然無權干涉球團要請哪些人,
但是我覺得球迷還是有表達意見的權力。只是坦白說,我覺得這沒有很嚴重。
至於酒的問題,我是不覺得慶功宴一定要配酒啦,不過就見仁見智了。
2.500元事件
如果當事人是在隊友出席的當下才說每個人給500元,那我會覺得不恰當。
如果當事人是一開始就說要500元,那我覺得不爽不要去就好,這也是小事。
3.獎金事件
蘇泰安快點下台比較重要。
4.酒駕已婚又載女主播事件
我覺得問題是在「酒駕」這件事不可取,至於他騎機車不開車我覺得沒什麼,
很多地方都有汽車很難停車的問題。還有即使他已婚,他載誰我也覺得不重要,
除非他是常常溫馨接送情,或是又做了其他不恰當的事情,才另當別論。
我是不相信每個男人結婚之後,遇到突然需要載其他異性的時候都會拒絕啦。
不然就是平常都說自己會義正嚴詞拒絕,真的遇到往往又是另一套做法。
5.趁老婆待產邀約其他女生去開房間未果事件
只憑爆料者的爆料內容跟證據,我覺得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真的有做這件事情,
但是從老婆之後的動作來看,爆料者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雖然很多人會覺得無風不起浪,如果沒做老婆幹嘛反應那麼大,
但我個人是無罪推定啦。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當事人有做,只能當作他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