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忍了! 統一獅潘傑楷本週已向網友提告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21-01-22 18:14:06
鍵盤不及格大律師來了
這個要看潘怎麼告,他有一定的贏面在
來挖出刑法關於維尼可能踩到的地雷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真的上法院的話
當然要分清爆料內容真假
再來攻防重點應該會在於維尼的爆料是否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
以及維尼的爆料文是否會讓閱聽者連結到潘這邊
不過不管內容是真是假,今年休賽期間的顏色還真是精彩就是
作者: momo810806 (momo0806)   2021-01-22 18:15:00
很明顯跟公共利益無關啊 應該加重誹謗可以構成
作者: ultratimes   2021-01-22 18:16:00
309不可能 只要討論310
作者: momo810806 (momo0806)   2021-01-22 18:16:00
具體事實 所以探討310
作者: ultratimes   2021-01-22 18:21:00
如果與公共利益無關,那就不論真偽都能構成了即使是真的都能構成310
作者: Owada (大和田)   2021-01-22 18:23:00
蔣智賢都告不成了 這個應該也不行吧
作者: nickme (阿尼)   2021-01-22 18:23:00
會因為潘進場的,應該一隻手數的出來
作者: mtyk10100 (mtyk10100)   2021-01-22 18:24:00
又到了ptt的法律專家的表演時間
作者: pansinlun (終就還是遲了... )   2021-01-22 18:26:00
7f撿到槍
作者: apple94 (瑁)   2021-01-22 18:32:00
蔣的案件好像就認定跟公共利益有關
作者: ultratimes   2021-01-22 18:34:00
在中職,會因為他而進場的球員 大概也只有狂曹和曼尼
作者: momo810806 (momo0806)   2021-01-22 18:34:00
對啊 所以是否跟公共利益有關就看法官認定心證了XD
作者: winda6627 (Fallen Wing)   2021-01-22 18:34:00
蔣的你還是去看理由書說了什麼吧..
作者: ultratimes   2021-01-22 18:35:00
鋒哥也辦不到 大師兄也辦不到 中職真的只有曹和曼尼可以讓球迷是因為他而進場的
作者: ak075 (顆顆)   2021-01-22 18:43:00
7樓好兇
作者: littlelaibia (賴包包)   2021-01-22 18:47:00
我不是爪迷 不過前年TS還真的是為了恰恰衝洲際干 我回到凹大師的推文 哭啊
作者: terry66 (999)   2021-01-22 18:49:00
那如果是事實 只是因為非公共利益 那球團怎麼辦XD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21-01-22 19:05:00
哪有怎麼辦 就出來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 自己也是受害者就好受害者啦 哪一次不是受害者的
作者: a129517496 (Koshien)   2021-01-22 19:24:00
如果屬實我覺得可以解釋跟公眾利益有關啊 公眾人物行為不檢 可以警惕迷妹XD
作者: DoncicInPTT (東七七玩批踢踢)   2021-01-22 19:54:00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21-01-22 20:50:00
公共利益不等於球團利益 球團不爽還是會動手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21-01-22 20:50:00
告爆他真心厭惡這種
作者: ericisfish (台中李宗瑞)   2021-01-22 21:25:00
維尼勒 出來阿 不是說要回
作者: sonyz700 (大蘇)   2021-01-22 22:32:00
有人可以拘留是事實 但私德所以罰?舉例
作者: piggylamb (二隻豬)   2021-01-23 01:09:00
這應該告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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