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認為要懲處富邦。
要不中職就把這條刪掉,中職有中職的玩法,我贊同。
但如果不刪除這條,絕對要懲處富邦。
其實其他職棒聯盟也有規定選秀前不能接觸球員。
不能接觸球員喔,不只不能簽約而已。
韓職被抓到的話,第一輪指名權利取消,球員罰坐球監三年不得登錄。
我是覺得,有規定就是要遵守,
所以富邦絕對要有人負責。
不然就把這條刪掉,中職有中職的玩法。
繼續有這條,繼續把它當空氣,那就是笑話而已。
作者:
Lackland (拉克è˜)
2021-02-26 21:54:00罰則?
作者:
rr1234tw (GeorgeChiu)
2021-02-26 21:57:00這id不用認真看
作者:
airguess (KIMI終於回來)
2021-02-26 21:57:00廢文
作者: kenny0111 (猴賽雷) 2021-02-26 22:02:00
其實我是認為你要進桶
作者: dragonking02 (Nagy) 2021-02-26 22:10:00
廢文
作者:
cokiki (keep walking...)
2021-02-26 22:10:00無聊
作者:
cookiey (餅乾)
2021-02-26 22:10:00zzz
作者:
kev (K)
2021-02-26 22:11:00廢文是不是應該先懲罰?
作者: janet8888 (janet) 2021-02-26 22:12:00
可憐啦
作者:
Alano (わかなXなな)
2021-02-26 22:15:00一直規避版規的洗文仔才該罰
作者: RenRenBoy (吃了花的男孩) 2021-02-26 22:37:00
你才是笑話
作者: doggy2525 (....) 2021-02-26 23:26:00
我來看笑話惹
作者:
tony711 (偷尼)
2021-02-26 23:32:00滾啦下去好嗎
作者: Nady1688 (藍寶) 2021-02-26 23:33:00
廢文
球團付出的再多還是有人不滿,還是現在時機不對?不要崩了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21-02-27 01:24:00
你哪位先說一下啊 看看是不是只有你家人認識
作者: thehospital 2021-02-27 21:30:00
看id就知道要發廢文了,果然……沒罰則還想罰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