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聯盟外野工作人員的無理要求

作者: ryanl ( )   2021-04-03 12:53:52
※ 引述《saxophone688 (saxophone688)》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子的 ~
: 昨天幾近滿場的球迷,球賽熱血的進行中,有球迷拿起手機拍攝場內球員,開心的捕捉場
: 內的景像,留下這珍貴的紀念。
: 就在此時,對,不要懷疑,跑來一個外野工作人員嚷嚷著:球場不能錄影,因為MOMO TV
: 有規定,請你刪除手機的影像。
: 想請問總版各位大大,這是什麼新規定,是否有全台或全場同步執行,亦或是工作人員個
: 人特定的阻擾行為,真是讓人摸不著頭緒。
那個規定不知道民國幾年設的了
印象中從2003還04我拿Minolta X21小相機開始在球場亂拍時就有了,
還有規定就是規定, 沒在分你是拍球員還是拍啦啦隊的.
多年來的實務上, 攝影的部分是針對DV或是其他更大的傢伙.
(就是所有看起來像是"攝影機"的傢伙)
有親眼目睹過拿DV(Sony FDR-AX40)拍啦啦隊被禁止的,
但是周圍所有相機包括那位被禁止的仁兄自己的相機(具錄影功能)都沒事.
鏡頭的部分300mm的規定實務上也只針對兩公斤級(300/2.8或以上)的鏡頭在抓,
各種公斤級的(300變焦甚至400變焦)不被檢舉又遇到認真模式的場務的話都沒事.
喔對了, 這個規定是只針對"實體焦距".
一樣是有親眼目睹過, 冬盟(這是CPBL主導並使用相同規定的)時,
有日本來的粉絲拿著400/2.8拍攝球員被禁止.
不看好這個規定會作修改.
他就跟邦邦最愛的"球團保有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一樣",
是一個有寫就贏一半的霸王條款, 沒事時都是你好我好大家方便win win,
有事或我想搞你時就拿出來說我規定本來就有寫, 我說了算.
作者: Njord (Njord)   2021-04-03 12:59:00
其實也沒必要改,其實還是有存在用途後面多打其實,抱歉QQ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4-03 13:00:00
那句球團保有 只有富邦會寫嗎????連這樣也要酸富邦 太閒喔
作者: prisonf (拷秋勤不怕秋請￾ )   2021-04-03 13:02:00
你看邦邦的場外活動說明下面都一堆保護文字就知道不愧是搞金融的,很會保護自己
作者: gogoto990 (超級喜歡陳俊秀)   2021-04-03 13:03:00
哀 無奈啊 想討論這個條款會被一堆單純只想護球團的炮好奇這些人進場真的沒攝影過?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4-03 13:06:00
樓上 請問富邦那條款 跟攝影有啥關係?
作者: asdatp (台灣有你 真好!!)   2021-04-03 13:08:00
擺明想黑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4-03 13:10:00
所以到底是要討論富邦的那個條款 還是禁止帶攝影機或長鏡頭的條款? 這篇主題到底是要談禁止攝影的條款列出來就贏一半 還是要討論啥????????????????????????????如果只是想借用這事件 硬扯到 球團保有權利的這個條款來酸富邦 你會不會焦點轉移太大?
作者: saxophone688 (saxophone688)   2021-04-03 13:27:00
請針對球迷個人紀念使用討論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21-04-03 13:42:00
我之前當工讀生時,有規定鏡頭長度,但沒玩攝影的人根本無法目測就知道那些鏡頭有沒有超過標準,所以基本上不影響到別人我沒去勸導過
作者: joulin (joulin)   2021-04-03 13:50:00
你自己滑坡滑太大 還要人不要有所反應喔
作者: LoliCar (神聖娃娃車)   2021-04-03 14:03:00
事實上就是拍啦啦隊那群就是最鐵的衣食父母 不敢得罪
作者: ericlai (xxx)   2021-04-03 14:18:00
記得2006開始 那一兩年只要拍球員 一定有人來看你的鏡頭我是覺得 不擋人 需要時候再拿出來拍 應該還好規定就那樣 很難改 但是人會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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