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棒球場議約 議員要求公開透明
聯合報 / 記者陳夢茹/桃園報導
桃園國際棒球場自縣府時期委外營運迄今,每年租金僅收30萬元常挨批賤租,市議員黃婉
如昨質疑營運方式為何從ROT改採OT?要求體育局做好議約,更要公開透明。市府體育局
指出,棒球場屬既有場館採OT營運,未來1年租金將增至350萬元,若營收達3500萬元,再
提1%為變動權利金。
桃園國際棒球場首份OT合約,由縣府和大桃猿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簽約,1年租金30萬元、
租期10年,合約於今年1月28日到期,展延半年至7月28日,市府上周著手廠商遴選作業。
黃婉如說,當初說好要採ROT,現在又變成OT,「根本是準備一堆嫁妝來招標」,她也質
疑,大桃猿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已將股份賣給樂天集團,質疑樂天集團是否有特權在招標中
優先「議約」?現離展延期限剩下3個月,她要求體育局上緊發條,所有程序、過程都應
該公開透明。
體育局長莊佳佳強調「絕無優先議約」,市府有重新啟用招標程序。體育局綜合規畫科長
廖維敏也說,桃園國際棒球場屬既有場館,加上球場修整建條件未達建築法第9條規定,
建築物基礎、梁柱、樓地板、屋架及屋頂,其中一種有過半的修理或變更者的規定,才改
為OT方向進行。
過去桃園國際棒球場租金屢挨轟是賤租,廖維敏說,這次將球場年租金提高至350萬元,
若年營收達3500萬元,OT業者須再提出1%為變動權利金,若要舉辦運動賽事外的活動,也
須提撥租金5%給市府。上周已進行廠商遴選,目前和OT廠商正在進行議約,達成共識後就
會正式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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