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球員分成A、B級 各隊薪資前12名歸在A級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今天(19日)召開領隊會議,把自由球員條文調整明確化,活絡球員交易,參照他
國制度分成A級與B級,A級是各隊薪資前12名球員,補償制度維持現有,B組球員只有補償錢
。
今天中職領隊會議開會,聯盟把調整的自由球員制度進行調整,會長蔡其昌表示,之前有說
過,自由球員制度調整要檢討、公開及透明化,因此把自由球員的把條文調整明確化。
蔡其昌表示,為了活絡交易,參照他國制度,分成A級及B級,A級是各隊當年薪資前12名的
球員,其他球員歸在B級。
聯盟表示,A級球員的補償辦法依照原有辦法,B級球員只有補償轉隊費,沒有補償球員。
此外,去年發生球隊無法簽回自己申請自由球員事件,今年修正成各隊可以簽回自己的FA球
員,如果今年5隊有10人以下申請FA,各隊可以再簽2名外隊的自由球員。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963665
目前看起來還算有在做事,不要上節目講沒意義屁話就好
作者:
SABA0 (A柱)
2021-04-19 17:44:00這個就要給推了 改好一點
作者:
t52101t (五å棋)
2021-04-19 17:45:00有進步有推
簽複數年合約的球員 是算當年的年薪還是複數約的平均年薪?
某羊不是沒做事 但是小蔡才剛上任就做得比某羊多了推爆
作者: LMGlikeshit (拉米糕喜歡安打ˊ_>ˋ) 2021-04-19 17:48:00
反觀
作者:
poz93 (jaien)
2021-04-19 17:48:00前會長 中職史上最強打教 你敢嘴
作者:
raywoor (JimmyChen)
2021-04-19 17:50:00草創聯盟有進步
作者:
AAaaron (....)
2021-04-19 17:50:00這個給推
作者:
Nuey (ä¸è¦é¬§äº†å¥½æš´)
2021-04-19 17:50:00仲裁早就有了==
作者: qwas65166516 (TO BELIEVE) 2021-04-19 17:50:00
這個要推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1-04-19 17:51:00最後一句怎麼怪怪的,2人不是本來規定,11人以上是?
作者:
poz93 (jaien)
2021-04-19 17:51:00仲裁的爭議點在於 開季後聯盟才開仲裁會議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21-04-19 17:52:00
推
作者:
BHrabal (Es muss sein.)
2021-04-19 17:52:00前會長史上最強打教
作者:
uplove (uplove)
2021-04-19 17:52:00之前很會反對的哪個人離開了
作者:
poz93 (jaien)
2021-04-19 17:52:00而不是休賽季就解決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1-04-19 17:52:00薪水都看前一球季吧不過挑戰成功怎麼沒改?
某會長弄來龍龍 你敢嘴?不過龍龍今年不會有FA吧 除非有今年FA的被交易過去
這樣FA就會比較精彩了,原球隊的佔名額提FA風險太大了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1-04-19 18:02:00當初是韓國抄的嗎?日本就不是這樣玩的啊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1-04-19 18:03:00
去年聯盟原本就說本隊的不算在2個內,就不知道怎麼有人一直抓著這點罵開嘲諷,搞到後來變成很奇怪
作者:
jacket664 (jacket664)
2021-04-19 18:04:00休賽季也有新聞看了
作者: clsied (阿嬤貢丸) 2021-04-19 18:04:00
推
作者: madboy (歡樂牛棚在躲人) 2021-04-19 18:07:00
沒有喔 去年聯盟解釋不斷的轉彎 噓明顯一下子不算一下子又算
去年是照規章文意就是連本隊也含 是聯盟自己先不照字面解釋然後再轉彎回來的
作者: madboy (歡樂牛棚在躲人) 2021-04-19 18:08:00
所以才被嘴豹
作者:
bxxl (bool)
2021-04-19 18:10:00因為去年條文就不是那樣寫的啊,你合理作法就違反條文了
自己(包括聯盟跟各隊)寫錯就得認啊 再開會改才是正常程序
作者:
starxls ((〞︶〝*))
2021-04-19 18:13:00自家的本來就不該佔額度阿 去年真的是在亂解釋規章= =
作者: BJshow 2021-04-19 18:15:00
B級不一定不好喔 有時候比A級有優勢
薪水前12感覺也蠻剛好的 先發+本土SP就差不多了
作者: mamahow1487 (馬馬號) 2021-04-19 18:17:00
自家不佔是合理想法 但去年照規章解釋就會變不合理
沒吧 照規章是要占喔 所以聯盟一開始說不占才是違反章
作者: mamahow1487 (馬馬號) 2021-04-19 18:18:00
在未修正前 不合理的規章還是要執行吧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1-04-19 18:37:00有改善推
作者: misq2011 (暗影) 2021-04-19 18:48:00
推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1-04-19 18:49:00記得規章一開始原隊是不算的 改價錢後漏抄一段就變算了
作者:
hcastray (H.C.Astray)
2021-04-19 18:50:00其實這算是去年討論最多的事件之一 有改不錯
作者:
kitour (ki)
2021-04-19 18:57:00薪資不是
作者: atcmp (atcmp) 2021-04-19 19:02:00
這樣的話薪資都要公開才行啊
作者:
a8330028 (比旺角還旺)
2021-04-19 19:06:00今年會是FA大年嗎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1-04-19 19:12:00光改這個就可以推了 之前那種低能解讀不知道是三小 根本遏止球員提FA
作者:
cyjerk (Cyk)
2021-04-19 19:28:00推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å‘)
2021-04-19 19:34:00有改善推
作者:
erosha (eros)
2021-04-19 19:38:00這個給推 剛上任做的量就屌打前任了
作者: jim4927437 (咪咪) 2021-04-19 19:57:00
各隊前十二位
@Wilderness13 內文不是寫了,各隊薪資前12名
作者:
bedb0624 (我是小黑不是小白)
2021-04-19 20:46:00說屌打前任的真的有看中職嗎?拍馬屁也不是這樣拍的吧
作者:
ai86109 (derekyen)
2021-04-19 21:05:00推
作者:
reski (山得)
2021-04-19 22:05:00看了中職20幾年覺得屌打前任沒錯,吳就是很會表面功夫才會沒做什麼還一堆人護航他做的不錯
作者:
Kanojyo (LLer)
2021-04-20 02:27:00有進步有推 會長之前一定覺得我爪有錢沒地方花到底是什麼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