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ncicInPTT (東七七)》之銘言:
: 中信先發投手加百利
: 疑似因為鞋子的不明問題被要求下場換鞋
: 加百利看起來一臉不爽
: 而過程中佛斯特相當生氣
: 頻頻碎碎念
: 比賽也因此中斷一段時間
據主播講法據說是鞋子反光問題
老樣子來翻一下規則
http://www.cpbl.com.tw/footer/ruleplus/02.html
中職特別規則 規則2.01【投手之手套、身上配備及服裝之規定】
(A)投手投球之手不得附有或持有任何影響投球之物品,如繃帶、膠帶、快乾膠、醫療用
三秒膠(若投手因指甲龜裂,是允許於指甲上做醫護,但不得塗於指腹上以防止作弊增加
球體之磨擦) 【2012年總教練會議】【參考美國大聯盟裁判手冊7.10】,違反本項規定則
【依棒球規則】8.02(B)CPBL特別規定提出警告,再犯強制驅逐出場;投手使用之手套不
得有白色或灰色顏色【依棒球規則1.15(A)】,及有反光之材質或過大商標而影響打者
視線,是否造成影響則由主審認定,但盡量不要於比賽告一段落後再提出更換,避免造成比
賽困擾【依棒球規則1.15(B)1.17】;持手套之手可帶液鈦圈,但也不得有影響打者視
線,如白色及銀白色等反光之材質;若投手身上配戴之金屬項鍊不宜外露應嚴格禁止;持
手套之手腕因傷需貼繃帶,其顏色也應力求接近膚色,避免影響打者視線;露於制服兩袖
之顏色及長度必須大體ㄧ致,僅限投手而其他野手不限,違反上述等之規定時則【依棒球
規則】1.11(C)、1.16原註予以警告更換,不聽勸阻者則驅逐出場。
(B)比賽前球員服裝之背號及姓名有誤時,應主動告知大會經競技組或主審知會對方,仍
可出場比賽,罰則依聯盟規章處理。【聯盟規章第九章第二十條】
(C)打者打擊時配戴之護肘,在上壘之後必須取下,以避免跑壘員在與守備員發生衝撞時
造成傷害。
(D)球員不得配戴白色護腕或繃帶,以避免難以分辨白色的棒球,其他顏色護腕不限,但
白底附有顏色條紋仍視為白色,應禁止使用。【參考】美國職棒大聯盟裁判執法手冊2.13
雖文中有提到反光 但根據前後文判斷應該是指手套及液鈦圈部分
關於鞋子部分 規則中好像並沒有相關之規範 若有遺漏 還請各方神人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