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這個不是開季有討論過了嗎
https://tinyurl.com/6rv92afd
在補述規則3.27項
其中A, B是規定跑壘員跟罰則 和捕手站位有關的應該是C
(C) 無法避免的碰觸
本壘接球者因接球的位置與跑壘者路徑相同而造成碰觸:
(1) 有持球視為「無法避免的碰觸」。
(2) 無持球視為「阻擋」;但因球傳偏、內野趨前守備之傳球、
投手傳球、Force Play 除外。
我自己的認知是
1. 引用這規則的前提是有碰觸發生
2. 看碰觸發生當下的狀況
以昨天的重播來看
https://youtu.be/5k3S5OsqVbs
重羽接到球的時間點約在29秒左右 https://imgur.com/Lyz7WTc.jpg
此時碰觸還沒發生,所以後續發生時應該是引用
"(1) 有持球視為「無法避免的碰觸」。" 這項吧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