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書上都寫的很清楚
其他人也有指控中込伸拿錢,這不是一句因為要回日本所以認罪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1 年簡字第 3870 號刑事判決
由莊侑霖於賽前商請具有同一犯意聯絡之兄弟象隊日籍投手教練中込伸
(業已判決確定)於投手調度時,儘量安排配合打假球之投手上場
中込伸乃指示具有同一犯意聯絡之該隊球員王勁力於球場中
外野發現射箭標靶之暗號,即代表該場比賽要運作打假球
同時通知具有犯意聯絡之該隊球員買嘉瑞(已另行職權不起訴處分確定)
吳保賢、莊瑋全、朱鴻森、郭一峰(已另行緩起訴處分確定)
此外,余則彬亦透過黃川井下注贏得100 多萬元。
賽後中込伸獲對價50萬元,買嘉瑞獲對價150 萬元
王勁力負責賽前聯繫球員、比賽時接收暗號、通知球員確定打放水球
賽後發放對價或分紅,可獲對價20萬元,吳保賢獲對價30萬元
莊瑋全獲對價30萬元,黃正偉、郭一峰各獲對價30至50萬元
陳懷山可得對價50萬元,朱鴻森得對價20萬元
莊侑霖於賽前通知具有犯意聯絡之兄弟象隊投手教練中込伸及球員曾嘉敏
王勁力、吳保賢、莊瑋全、黃正偉、朱鴻森等人配合打假球
此場比賽兄弟象隊由投手教練中込伸指示曾嘉敏擔任先發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