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好像只有懲處酒駕的規定
但似乎沒有懲處與酒駕相關的其他規定
是聯盟沒有想到,還是要等發生了再來訂一次?
像是 與酒駕同車,但非駕駛
例如何紀賢的酒駕案,同車的余文彬 許聖杰 蔡仲南
是否也應該有懲處?
酒駕同車目前已經是有法律開罰了,代表連坐懲處並不違法且是可行的
是不是應該可以規定,同車者視同酒駕?
甚至假設駕駛非職棒球員,而車上有職棒球員該如何處理
另外同桌的也應該有未規勸的可能(在日本的話似乎都會被罰)
要不要也趁現在一併規範?
不知道中職是否有規範
但如果沒有的話,同車 同桌,特別是同車的法律已經可以連坐
職棒應該更可以吧
甚至同車者,全車都視同酒駕也不為過 (除非是計程車之類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