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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揚的三度職棒管理學》:職棒會長這個位置,當年就是被假球案催生的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認為要杜絕假球,前提是讓球員獲得足夠的保護和支援。球員是需要被珍惜的,他們加
入這個聯盟打球,聯盟就有責任保護他們不受到傷害。更遑論保護好球員,就是保護好球
迷。
文:吳志揚(口述)、周汶昊(採訪整理)
一場對嘴的演唱會,你會想買票去聽嗎?
國外曾經有個雙人合唱團體名為米利瓦尼利(Milli Vanilli),一出道就大紅大紫,曾
拿下一九九○年葛萊美獎的最佳新人。 但在一次現場演唱會上,當他們演出成名單曲時
,機器卻出了問題,其中一位歌手的副歌不斷跳針重複同一句,讓他當場丟下麥克風走人
,這才遭人發現他們的專輯竟全是由別人代唱。這件事在樂壇上引起了軒然大波,最後他
們的獎項也被取消。
如果專輯是假唱的,你還會支持這位歌手嗎?如果現場演唱會是對嘴的,你還會想購票去
現場支持嗎?
面對這個問題,許多人也許有不同的答案。有些人捍衛歌手在現場演唱會上的對嘴演出,
他們認為演唱者必須在舞台上又唱又跳,為了提供歌迷最完美的表演體驗,有時候對嘴是
必要的。然而,對職棒比賽來說,打假球卻是絕不被允許的行為,絲毫沒有任何灰色地帶
或者討論空間。上場比賽就該發揮真正的實力,若為了個人私利而作弊放水,完全是欺騙
球迷的行為。
做為一個棒球迷,當我第一次遇上假球案時,情緒完全崩潰,感受到強烈的背叛。回想起
放水的選手在場上發生失誤,卻佯裝懊惱的片刻,我只覺得自己被他們的「演技」欺騙。
球員不該是演員,他們在場上的演出,應該出於球技而非演技。比賽的勝負,更不該被棒
球之外的事情所左右。
那時的我沒想到,中職的假球案居然有續集,而且還成了荒謬的連續劇。主角換人上演,
但是劇情相去不遠,受傷的終究都是球迷。連年的假球案,不只把台灣棒球歷經多年才養
成的菁英球員和死忠球迷連根刨起,損失慘重,還將一代又一代的新球迷趕出了場外。我
有太多在球場上認識的朋友,都是在經歷第一次假球案後,就不再進場看球。這麼多年過
去,他們仍帶著一種距離感看待中職。那是一種被狠狠傷過心之後,不敢再觸碰舊傷口、
又忍不住多看一眼的複雜情緒。
我也從未想過,自己有一天會成為中職會長——我必須從一個傷心的球迷,變成一名保護
球迷的守門員。正因為自己被背叛過,所以我知道那是什麼滋味,我不想讓老球迷和新世
代的球迷再嚐到同樣的苦澀。只不過一開始,我還不確定該如何著手。
我記得朋友曾經問過我:為什麼中職有這麼多人打假球?這一切,其實和聯盟制度、社會
文化和棒球發展傳統有很大的關係。根據英文網路媒體《VICE》的報導,記者在爬梳台灣
棒球發展的歷史及社會背景後,對台灣之前一再發生打假球的醜聞,進行了分析和解釋。
文中認為,由於台灣社會在培養棒球員的初期,只教導他們如何獲勝、重要的是場上的成
績,卻忽略了人生觀的養成,致使球員長大後變得只會打球,對於其他事物視而不見。在
沒有足夠的支援和保護下,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威脅與利誘而參與放水。
我能認同這樣的剖析,因此我認為要杜絕假球,前提是讓球員獲得足夠的保護和支援。球
員是需要被珍惜的,他們加入這個聯盟打球,聯盟就有責任保護他們不受到傷害。更遑論
保護好球員,就是保護好球迷。做為一個職業聯盟,球迷可謂衣食父母。在確保球迷不受
假球傷害前,首先應該對球員提供足夠的支援、從制度入手,給他們對抗假球所需的必要
資源。
職棒會長這個位置,當年是被假球案催生的
事實上,「會長」(commissioner)這個職稱的出現,也和當時職業運動聯盟面臨的危機
有關。
第一次使用「會長」這個名稱的是美國職棒大聯盟,在一九一九年的黑襪事件後,大聯盟
於一九二○年設立了「會長」一職,並邀請法官蘭迪斯(Kenesaw Landis)出任。原本大
聯盟最高的行政職位稱為「總裁」(president),但為了展現改革的決心,並和過去做
出區隔,大聯盟決定藉由「會長」一職延攬法官坐鎮背書,並進行改革。其目的就是為了
杜絕假球,挽救大聯盟在放水醜聞後受損的公信力。
換句話說,會長這個位置,當初就是被假球案所催生。一開始其他職業運動聯盟並未立即
效法美國職棒設立會長一職,直到其後為解決同樣棘手的問題,才跟著紛紛設立。以NBA
為例,是等到一九六七年才開始使用「會長」職稱,目的是要應付競爭對手的挑戰,希望
透過新職稱的設立,彰顯NBA會長主管職業籃球相關事務的地位及角色。
聯盟會長這個位置,既是資方(球團老闆們)的共同代表,也是勞方(球員及相關員工)
的照顧者。會長做為聯盟最高的行政主管,對內得扮演協商與仲裁的角色,對外則是推銷
員和公關代表。面對現今聯盟的經營環境,受到全球化競爭以及網路、社群網站興起的影
響,不僅媒體文化驟變,更出現大量新興娛樂選擇,不斷瓜分職棒的市場,也讓原本龐雜
的會長職務愈顯困難。我們必須快速應變,才能抓住消費者的目光。在為聯盟的長期發展
尋找出路的同時,過去突如其來的重大疫情,也迫使我不得不挽袖擔任消防隊,防止這把
野火造成更大的傷害。
由此可以看得出來,每個聯盟的最高領袖被推舉出來的原因,都有其時空背景與實際需要
。過往有知名退休運動員出任北美職業運動聯盟最高行政首長的例子,最出名的就屬一九
二○年擔任美式足球NFL第一任總裁(president)的索普(Jim Thorpe)。從拿下奧運十
項全能金牌,並參與過多種不同球類運動的他,是美國人眼中最強大的全能運動明星。這
也是他會被選為首任總裁的原因,為的就是借助他的球星光環為新聯盟宣傳,而他也僅擔
任一年,就下台離開。
從美國職業運動的歷史看來,聯盟會長需要的是長於溝通,嫻熟行政及法律事務,能夠引
導聯盟發展方向的人。有些人沒有球星的光環和專業運動員的背景,但卻能接下這個位置
的原因也在於此,以NBA近五任會長為例,全都具備律師、政治家與商人背景,他們出色
的溝通和行政能力也確實為聯盟的發展奠下良好的基礎。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吳志揚的三度職棒管理學:制度、態度、溫度》,天下文化出版
口述:吳志揚口述
採訪整理:周汶昊(Wen-hao Winston Chou)
以12個棒球術語,從1號王牌到12強賽,
認識台灣國球、運動產業的再次升級。
當斜槓遇上跨域,從溝通、關心、創意到細節,
12個中職領導故事,看吳志揚如何縱身躍入職業運動領域,
以其獨到的三度管理學精彩自己的人生,並點亮中職的未來。
二○二○年十二月份,美國《時代雜誌》總結當年的年度大事時,將台灣的「中職開打」
選入「最初與最後」(Firsts & Lasts)年表單元,為這艱困的一年畫下了句號。
這一年,也是吳志揚擔任中職會長的最後一個球季。事實上,二○一四年當中職尋找下一
任會長時,他並非主要的人選。那時的吳志揚方才卸下公職,中職則正在努力起飛,同時
積累了勞資爭議、球員薪資條件、球團智財權、球員肖像權及媒體轉播權等,許多未決的
法律訴訟與法務工作。身為一名律師,他熟稔合約和法律文件的處理,基於對自身專業的
信心,吳志揚同意接任會長,並期許自己能為聯盟提供協助。
在職棒三十一年落幕的時刻,他也完成了這本著作,並以此總結過去六年來職教會自己的
一切。在書中,他用十二個棒球場上常見的數字術語作為引子,鋪陳出十二段和中職有關
的領導故事。
本書的核心,主要在闡述前中職會長吳志揚於六年在職期間,所展現的十二個關鍵領導能
力。他認為,一位成功的領導者必須:能溝通、夠關心、有態度、EQ高、抓準定位、提出
願景、做足準備、堅持到底;既能捍衛法治,也能激發新創意;有大方向,也能抓小細節
,並促成各方團結合作。而這些關鍵的領導能力,就像棒球場上的各個攻守位置,共同為
完成贏球的目標而努力。該如何在適當的時機,將這些能力分配至需要的位置,就是他過
去這六年來的工作重點。
回首這段滿載回憶與感激的旅程,作者自承經歷了不少起落,但也獲益良多。吳志揚建議
讀者,若能試著從另一個角度去思考眼前面對的問題,就有機會將可能的負面結果轉化成
正面的成功力量。他把自身的思考寫下來,希望有助其他人在職場和人生中,作為參考。
對於喜歡棒球、或是對管理及領導感興趣的讀者,本書的內容將觸動你的心,為你帶來共
鳴,未來當你在人生及職場上遇到管理或是領導的挑戰難題時,提供你一些思考上的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