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傷兵不算自由球員年資 美日韓職棒認定不同
中華職棒在2009年設立自由球員制度,但至今仍沒有建立傷兵名單制度,球員一旦在球季中
受傷,並下放二軍之後,一律不列入年資計算。不過美國大聯盟也完善的傷兵名單制度,只
要在賽季中受傷,一律列入年資計算。日、韓職棒近年也跟進,只是計算方式要打折扣,不
像大聯盟一樣阿沙力。
大聯盟在例行賽在出賽名單滿172天,才算1年年資,不過只要在賽季中受傷而進入傷兵名單
,年資仍會持續累積,不會影響自由球員或薪資仲裁的權益。旅美投手王建民在2005年4月3
0日升上大聯盟,7月初受傷,9月初復出,雖然實際出賽約3個月,但受傷期間也都列入年資
,2007年球季結束才能以「超級二年生」提前取得薪資仲裁資格。
日本職棒必須在一軍登錄145天,可以取得1年年資。聯盟在2007年修訂傷兵名單制度,只要
在2月1日至11月30日賽季期間因比賽受傷,從消登錄開始,一直到可以在二軍出賽為止,
受傷期間可以列入年資,但上限最多60天。另一個前提是該受傷球員前一年必須在一軍登錄
滿145天,否則受傷期間就無法列入年資。
韓國職棒同樣要在一軍登錄滿145天,才能取得1年年資,去年開始實施傷兵制度,分為10天
、15天與30天,年資認定方式類似日本職棒,只是上限只有30天。(王覺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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