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0486 (玉™你是白爛)
2022-01-30 18:54:11當然理論上來說
隔年第一天就可以簽洋將這樣比較好
可是我看聯盟應該不會答應
不如提前到131
雙方各讓一步
至少過年前就可以決定洋將
也不會讓洋將春訓太晚
可以討論看看
作者:
HOLYXXXX (JERRY)
2022-01-30 18:56:00草創
作者: baron7753385 2022-01-30 19:01:00
已讀不回 乾脆廢掉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22-01-30 19:02:00新一年度的1/1就好 再拖根本沒意義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22-01-30 19:03:00是懲罰條款吧 看各領隊覺得要損人利己還是互利互惠
作者:
starxls ((〞︶〝*))
2022-01-30 19:11:00這種窮酸條款故意卡人 廢掉比較好
變相的尼洛條款 笑死人的條款 當初不知道是那隊提的
作者: n89281 (飛天爆爆翔) 2022-01-30 19:31:00
檯面上228 實際上不想簽檯面下一樣談根本沒意義
作者: dannyao (danny) 2022-01-30 19:41:00
但你不能提前申請工作證入境+隨隊春訓 當然有差
作者:
g5v895 (喵的 我不是台泥網址)
2022-01-30 19:44:00廢掉尼洛條款結果生出這種變形條款 要優惠原球隊期限到年底就差不多了 想綁人趕快端大約出來 是要拖到什麼時候
作者:
jhc1120 (傑欸曲希)
2022-01-30 19:58:00隔年第一天的131是指13月1號嗎
作者:
Arodz (鎖一點螺絲...)
2022-01-30 20:06:00規定228前不能已讀不回
作者:
matt78986 (matt78986)
2022-01-30 20:48:00樓上,武鐸表示:
他是說隔年第一天比較好 但聯盟不會答應 所以131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22-01-31 00:25:00球團要多付一個月薪水 你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