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職業運動首張團體協約簽訂 無「禁搭便車」條款
聯合報 / 記者蘇志畬/台北即時報導
因2017年亞冠賽出賽爭議而起,中華職棒聯盟與球員工會針對「中華職棒球員之出賽責任
義務」啟動團體協商,經歷逾4年、11次協商會議後,終於在今天正式簽訂台灣職業運動
第一份團體協約,由會長蔡其昌與工會理事長陳傑憲共同簽名。
「今天是歷史性的一刻。」蔡其昌表示,雙方從2017年開始協商,也感謝當時會長吳志揚
關心議題,自己上任之後,也希望盡快落實,職棒在台灣也有領頭羊作用,簽訂協約後可
以釐清權利義務,對運動員才公平。
「過去運動員身上只有使命、責任、為國犧牲。」蔡其昌表示:「但是比賽結束,不管受
傷、年紀大無法出賽,就沒有人管他了,我們不希望再出現這樣的運動員悲歌。」
陳傑憲則表示,近年開始參與工會業務和團體協商,因為有前面學長的投入,才有現在的
環境,也感謝蔡會長上任後願意聽取球員心聲,為產業爭取資源,希望接下來一起努力讓
規章內的制度更完善。
前球員工會理事長周思齊也到場見證,他表示,協商會耗時多年,主因是球員休賽季的時
間,聯盟也有庶務、籌辦國際賽事等事項要處理,彼此的時間較難搭配,也希望透過這次
經驗,去思考下一個協商議題如何更有效率。
中職球員工會目前入會率約85%,在職業工會間的比例已算高,不過若是參與國際賽的球
員不是工會成員,工會發言人趙子維表示,協約中沒有「禁搭便車」條款,非工會會員也
能享有同樣權利。
蔡其昌表示,未來會盡力顧及勞資雙方權益,在球團生存、球員權益之間找到平衡點,「
大家是同一條船上的人,像美職目前比賽還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希望不要出現這樣
的狀況」。
中職聯盟與球員工會簽訂國內史上第一份職業運動團體協約,台北市副市長蔡炳坤、勞動
部勞動關係司王厚偉司長等人也都到場見證,蔡炳坤認為這是「三贏」,選手可以得到保
障,球團建立更好機制而提升聲譽,對熱愛運動的人來說也是正向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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