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yun (無邊際的攝影之路)
2022-05-29 22:44:01其實很希望聯盟能授予球場警察更高的公權力
這種人能直接警察上銬押出去最好
不必再好聲好氣請他出去
因為,除了公然侮辱現行犯以外
他的叫囂,幾乎已經足以構成「讓球員感到恐懼」的恐嚇罪
從拿莫這種超嗨咖都緊張兮兮就能看出來
恐嚇是公訴罪,不用有人提告
犯行當下執法人員就能處理
今天現場對他好聲好氣
下次就會出現更垃圾的賭鬼喊更垃圾的話
年輕球員們被嚇一下每個心情都受影響
直接達成他們影響比賽結果的目的
跳進場裸奔的,警察都能押出去
這種對比賽的影響,難道不如裸奔?
賭鬼可以都去死一死嗎?
※ 引述《cc03233 (MITSUYA)》之銘言:
: 球團聲明
: 針對今晚有觀眾在洲際棒球場公開污衊味全龍打假球,球團嚴正聲明:
: 此觀眾行為已嚴重傷害球員、球隊及支持味全龍的所有球迷,球團絕不姑息,將與中職
聯
: 盟一併提告,並永久禁止該球迷入場。
: https://tinyurl.com/yvyavzhd
: 味全也要出手了
作者:
acergame5 (acergame5)
2022-05-29 22:47:00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先了解一下有沒有構成使用戒具要件
作者:
BHEYES (謝謝)
2022-05-29 22:49:00想了解您的公民老師...
作者:
acergame5 (acergame5)
2022-05-29 22:50:00而且警察職權不是聯盟授予的 聯盟沒這麼偉大
作者:
joha008 (小鬥)
2022-05-29 22:51:00你的公民老師哭暈在廁所
上銬 憑哪一條法 恐嚇? 有那麼容易就恐嚇的話早就銬走
作者:
joha008 (小鬥)
2022-05-29 22:52:00而且恐嚇罪根本不成立 要不要先去翻恐嚇罪成立要件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22-05-29 22:52:00你可能要釐清一下聯盟有什麼公權力
作者:
wrongword (哈佛大學中文研究所)
2022-05-29 22:53:00作者:
chan324 (北極熊)
2022-05-29 22:55:00唯恐天下不亂是吧
作者:
dk971355 (在世界的中心呼喊爽)
2022-05-29 22:55:00法條沒有允許的警察不能做啦
作者:
simon3458 (人生如命啊...)
2022-05-29 22:55:00警察只能夠使用相關法條來做管理,不是想銬就銬
我法盲問個 像這種個案聯盟可以像酒駕這樣 直接公布姓名照片給大家知道嗎?
作者:
c2578910 (台中陳奕迅)
2022-05-29 22:56:00沒修法就不行酒駕那個是地方政府有修一些規則之類的
樓上 基本上不能 但給球團內部應該還是可以 畢竟要認臉防範進場
作者:
hotrain13 (最幸é‹çš„人!!)
2022-05-29 22:57:00這個最好警察可以直接上銬啦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2-05-29 22:59:00這無法上銬吧? 有先出手傷害人了嗎?
恐嚇罪成不成立那是法官的事,警察先用恐嚇罪處理應該是可行的吧?
作者: zangif 2022-05-29 23:00:00
那個 平常鄉民不是都不相信法院嗎?怎麼現在碰到事情又找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22-05-29 23:00:00值得譴責,但恐嚇的構成要件真的是建議去看一下 ,不要無限上綱
作者: CasinoRoyale (Vesper) 2022-05-29 23:00:00
公訴與非告訴乃論是不一樣的概念耶
阿肥問個喔,聯盟已經驅逐出場,而他不肯的話,是否能請警察以刑法侵入住宅去辦?
作者:
c2578910 (台中陳奕迅)
2022-05-29 23:02:00不行吧? 感覺是用契約不成立之類的? 我也法盲亂猜
作者:
acergame5 (acergame5)
2022-05-29 23:03:00頂多算消費糾紛吧 球場不是住宅好嗎
作者:
NODINO (被死魚桶一年)
2022-05-29 23:03:00就是有這種完全不懂法的人才會整天質疑法院阿==
作者: zangif 2022-05-29 23:05:00
法院都恐龍欸 不要找法院啦 民氣可用 鄉民舉行群眾公審最接地氣了
公訴跟非告訴乃論罪是不同的東西,但很常被搞混在一起
作者:
fman (fman)
2022-05-29 23:07:00公權力不會是聯盟給的啦,光這一點就知道你沒搞懂狀況
作者:
ting445 (PPTTTTTT)
2022-05-29 23:08:00法盲跑出來囉....這樣怎麼上銬
作者: polarization 2022-05-29 23:08:00
哇塞 真的有人完全不在意公民權耶 只要你不認可的行為一律上銬帶走就是了吧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22-05-29 23:09:00一看就是對法律一無所知的言論
作者: haver 2022-05-29 23:09:00
這是極權國家才有的 讓法律去制裁 別亂給公權力
作者:
saki01 (咲咲)
2022-05-29 23:11:00唸書啦
作者: damen0808 2022-05-29 23:12:00
依哪條法律上銬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耶
作者: carson1997 (cargp) 2022-05-29 23:19:00
警察沒這個權力啦 倒是可以花錢請保安人員
作者: WEi87940 (鄉民不止30公分) 2022-05-29 23:20:00
別笑死人了
作者:
food36 (福德36)
2022-05-29 23:28:00法盲就安靜看球啦 不要發表一堆高見
作者:
Airphant (上繳黃衫 替天行道)
2022-05-29 23:34:00你想變成民進黨在野時常常在靠腰的警察國家喔?
租借出去的球場不可能算任何人都能出入的公共場所吧...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22-05-30 00:02:00
你知道你在公三小嗎?去多讀一點書啦
作者:
qwas0413 (新莊小捲毛)
2022-05-30 00:21:00好啦全部改唯一死刑好不好
作者:
maplain (Maplain)
2022-05-30 01:03:00同學,讀書,好嗎?
作者: hom1979 2022-05-30 01:48:00
你來當署長好了
天哪,台灣要變成共產國家了嗎?意見不合想銬都有歪理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22-05-30 04:17:00聯盟授予警察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