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r880613 ()》之銘言:
: 1、適用性:符合即時重播輔助判決項目僅限下列14項。其中第1項全壘打判決為主審使用
: 權利,由主審依據判斷決定是否 要執行,總教練可以請求裁判員進行全壘打之即時重播輔
: 助判決,但不得提出挑戰。
: (1)全壘打(僅裁判員得任意使用此重播權)
: (2)封殺、強迫進壘
: (3)觸殺(包括盜壘、牽制)
: (4)壘包後方飛球界內、界外判定
: (5)飛球是否觸地前接殺(包含牆面)
: (6)觸身球(投球是否擊中擊球員)
: (7) 3出局時本壘得分與否
: (8)本壘衝撞
: (9)企圖雙殺之滑壘
: (10)自打球(擊出球是否於擊球區碰觸擊球員)
: (11)第3好球是否擦棒
: (12)第3好球捕手是否於落地前接捕
: (13)擊出球是否進入死球區或成為死球
: (14)觀眾是否妨礙守備
: https://www.cpbl.com.tw/news/cont?sid=0L138370991473294194
: 所以這個裁判看的道理是?
不知道除了總教練請求即時重播輔助判決外
裁判有自己要求即時重播輔助判決的權利嗎
畢竟現在沒有線審 外野距離那麼遠
第一時間要求裁判準確判決 老實說真的有點為難
這樣裁判壓力也不會那麼大
哪天要是比賽膠著 一個PLAY就可以左右戰局時
無法想像裁判承擔各方指責的狀況會有多慘烈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