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kerwu (poker)
2022-07-09 16:46:07我現在有個比較好奇的是,大家希望蔡鎮宇被重罰,或是現在被重罰的理由,主因是「衝
撞」這個行為,還是「非登錄人員」這個理由?
如果今天換成樂天其他登錄球員上來衝撞,會罰比較輕嗎?
或是下一局樂天投手回敬一顆報復性觸身球,會比衝撞對手容易受到大家接受嗎?
現在兩邊的報復性行為,受到的懲處有蠻大的差別,以「登錄與否」來說,確實非名單選
手應該受更嚴厲的處罰,但以行為來說,我覺得「衝撞」跟「報復性觸身」,所造成的傷
害風險,似乎是差不多的耶。
但以過往的經驗來說,好像真的是「觸身」這種行為,比較不會受到重罰,之前索沙故意
砸郭嚴文,也沒受到任何懲處。
再來就是這種報復性觸身,不鼓勵,但如果要做的話,要幾顆才夠?一顆?兩顆?
以「還債」的角度來看這次事件的話
狀況1:梁家榮踩林子豪,樂天欠債
狀況2:胡智為砸梁家榮,樂天還債
你踩我一次,我砸你一次,到此,照理說雙方應該是扯平了才對,互不相欠,可是7局又
出現新狀況
狀況3:劉予承砸梁家榮
到此,情況似乎又變成了統一欠債
冤有頭,債有主,討債要跟欠債的人討,但問題是,在棒球場上,打者要被報復很簡單,
被投手砸、被跑壘者鏟、被守備員拐子,這些都是「比賽行為」,但投手要被報復,除了
衝上去幹架,似乎找不到任何方法耶。
所以又變成了狀況4:蔡鎮宇衝撞劉予承
如果今天要避免狀況4的發生,那麼狀況3是不是就應該要先避免,雖然很多人認為劉予承
不是故意的,但當下那個氛圍,被砸的又剛好是狀況1的主角,我覺得很難避免吧。
大家覺得呢?
作者:
chihcsck (xxxxXD)
2022-07-09 16:47:00看不懂你要表達什麼啦
作者:
jacky98 (勇士魂)
2022-07-09 16:47:00沒用啦 獅迷不會檢討 連球隊都出毛巾支持傷人行為了
作者:
vvw5555 (東邊來的小小鳥)
2022-07-09 16:48:00所以吱迷說狀況1不是故意的,喵咪說狀況3不是故意的,於是兩邊開打
我吱 觸身球跟衝上去撞人不能擺在一起講吧 當然是撞人罰最重
作者: Tads 2022-07-09 16:48:00
非登錄人員進來衝撞吧 這樣都沒事 以後準備個棄子 把對方球員打傷不就飽了
非登錄人員 衝 撞 是三件不一樣的事情 不能混著談
作者: fuyu1112 2022-07-09 16:50:00
罰10場是規章寫的 要不要區分加罰那個是聯盟跟球團要去討論的問題
作者: Tads 2022-07-09 16:51:00
有登錄的多少都是重要成員 沒登錄的說丟就丟還讓對方少一個根本血賺
作者:
zeus7668 (HighKing)
2022-07-09 16:52:00一球兩萬而已 傻了才衝上去揍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22-07-09 16:53:00沒錯 週日拋完下半季根本不用計較輸贏 超爽
作者:
lml99 ( )
2022-07-09 16:56:00砸屁股的觸身球真相對安全了那些失投的更危險
作者:
aganhog (船到橋頭自然捲)
2022-07-09 17:08:00不管身份撞這一下罰10場合理,非球員看聯盟怎麼看
球團隊職員違規懲處第17條規定:球團隊職員在比賽進行中,若有對對方隊職員言語侮辱、惡言惡語、粗暴動作等不正行為者,處罰款1至3萬元、並得禁賽1至3場。就是隊職員,是不是隨隊根本不在討論範圍。
作者:
aganhog (船到橋頭自然捲)
2022-07-09 17:10:00我是覺得該加重,這個越界又更過了,但不是我說了算
作者:
LtoM722 (SWAG~)
2022-07-09 17:11:00登錄與否不是處罰輕重的重點,隊職員都是一視同仁,所以不會有不同人上來處罰不同的問題產生
作者:
Anikk (安..)
2022-07-09 17:16:00其他人衝出去是要去攔蔡鎮宇,誰知道他是衝真的....
作者:
hit0123 (@@")
2022-07-09 17:47:00以後球隊都帶滿黑道打手 對方投手一上去就衝上去折斷他手根本無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