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羅力條款討論的沸沸揚揚
也要很多應該要縮短年限的聲音
看了一下兩年前球員工會的聲明
很多問題當初都有討論到
但沒人真的可以用這條款就船過水無痕了
工會聲明稿
https://reurl.cc/3Ye19j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聲明】
中職聯盟及球團於 9 月 23 日通過「羅力條款」,未來一軍年資累積達 9 年的外國籍球
員,註冊身分將不受外國籍球員限制,但相關配套措施待定。此舉雖具「規章適應環境修
正」的象徵意義,但球員工會就以下層面提出建議:
一、#應同步調降自由球員及羅力條款年限
球員工會以保障本國籍球員權益為首要任務,但比起擔心遭外國籍選手壓縮工作機會,我
們更欣見來自先進運動國家的養分,能激勵本國籍球員進步;更相信在明確、完整制度下
,本國籍球員能充分展現競爭力。
雖「羅力條款」顧及公平性、以自由球員制度年限作為標準,但實際上僅是徒增一條不符
環境現況、難有實質效益的制度。既然中職有意跟上國際職棒聯盟腳步,應一併調降兩者
年限及補償條件,並制定相關完整配套,同步強化對本國及外國籍選手的工作保障,才能
落實留住國內外人才的目的並提升人才投入意願,諸如:
1. 同步調降自由球員制度及「羅力條款」年限、研議符合市場現況的補償條件。
2. 逐年擴增註冊名單名額上限,自目前的 60 人增至 65 人。
3. 逐年擴增一軍每場比賽登錄名額上限,自目前的 26 人增至 29 人。
4. 增設傷兵名單,並且因一軍比賽受傷下二軍期間,仍得累計年資。
5. 改善含保留名單、續約期限、薪資仲裁等球員續約流程。
6. 設立外國籍球員制式契約,實質保障外國籍球員契約權益。
二、#參考各國聯盟規範首重思考立意及內涵
各國聯盟制定規章均有其立意及內涵,也會全盤確認一致性,中職聯盟及球團參考日職條
款訂定「羅力條款」,可曾深究其意涵?
例如在日職制度中,「外國籍球員季末應列入保留名單,且未列入保留名單者可自由與各
隊接觸」等細節,與中職「季末不需列入保留名單,且原球團在次年度 2 月底前擁有優
先議約權」相較,兩國對於外國籍球員契約自由度的觀念猶如天平兩端,僅憑「羅力條款
」就想留住優秀外國籍球員,勢必效力有限。
在體育署協助下,球員工會將於近期完成首批美、日、韓職規章制度編譯,並將完整公開
,預期將對職棒產業、制度研究有興趣者有所幫助;也期待中職參考各國具系統性規畫的
規章後,盡早脫離草創階段。
三、#主動邀請勞工代表參與整體性改革
中職聯盟及球團近年營運方針及整體策略是否一致?通過「羅力條款」的目的為何?想呈
現給觀眾什麼樣的比賽內容?
隨近年大型企業陸續投入,中職聯盟頻為迎合資方需求或應付單一事件增修規章,但「頭
痛醫頭、腳痛醫腳」之餘,仍未正視規章欠缺整體策略、方向紊亂的事實。更不難發現頻
喊「重視選手」口號的背後,實際上從未主動以「促進勞資公平或改善勞動環境」為出發
點,即便像「羅力條款」此類攸關選手工作保障及人才投入意願的議題,也未讓受制度直
接影響的勞工參與討論。
球員工會再一次建請中職聯盟及球團正視、深思爭議層出不窮的制度面問題,主動邀請勞
工代表參與整體性改革,勿再讓爭議事件以問號作結,才是更進步開放的展現。
中華民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
https://i.imgur.com/C0u1pDp.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