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ntasyChopi (Fantasy_Chopin)》之銘言:
: 依WBC國籍資格認定
: 1.球員在之前的資格賽或正賽開始時為協會最終名單成員
: 2.球員為協會所屬國家或地區公民,持有資格賽開始前三個月的有效護照證明
: 3.球員為協會所屬國家或地區永久合法居民,持有WBCI及WBSC認可的證明文件
: 4.球員出生在協會所屬國家或地區,有出生證明或同等證明
: 5.球員之父母其一(含已歿)為協會所屬國家或地區公民,持有護照或
: 其他WBCI及WBSC認可的證明文件
: 6.球員之父母其一出生在協會所屬國家或地區,有出生證明或同等證明
: 7.球員出示文件證明,依據協會所屬國家或地區之法律,
: 他提出申請即可經適當程序獲得該國公民身份或護照,經WBCI認可
: (不包括需先放棄現有國籍之要求)
: 從以上七點來看 並不是只要有血統就可以
: 還要看該國的國籍法
: 以中華民國國籍法來看
: 「並沒有只要有華裔血統就可以有國籍資格這條」!!!!!!!!
: 也就是原po列的那幾個如果不是
: 1.在台灣出生
: 2.父母其中一方或雙方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籍
: 3.有我國永久居留證
: 4.補個 父母其中一方或雙方在台灣出生
: 基本上是不能代表中華隊的 不是只要華裔就可以 除非他要直接歸化
: 但我覺得其實第七點的解讀方式可寬可窄
: 每個人如果有意願提出歸化申請經一些程序不都可以入籍嗎XDDD
上面七點是任何一點成立就可以
所以為什麼一定要看國籍法?
"父母其中一方在該國出生" 這點就跟國籍法完全沒關係吧
就是該國即便不因為這樣認定擁有國籍但WBC就是認定你可以打
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