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打壘球聯賽時
對手球隊的領隊
帶了一個打過少棒的高中生來比賽
比賽時候,他打了一支穿過遊擊的一壘安打
做繞壘動作時,我們的一壘手因為認為游擊手有守備機會
守在壘包上,所以2個碰在一起
他跟裁判開始魯,說一壘手妨礙他跑壘
但打壘球,滾地球跑一壘,習慣踩外面的壘包
所以沒這情況發生,但打棒球因為一壘沒有多一個壘包
就習慣踩裏面,就發生碰撞
後來主審跟一壘審開會,因為覺得這個球內野有守備機會,
穿過游擊區,也沒有跑二壘的機會,所以判沒有妨礙跑壘
但有要求我們一壘手,發現內野手沒有傳一壘封殺的機會時
不要腳踩在壘包上,以免發生爭議
不過那高中生雙手一攤,還是很不爽,一直跟主審講妨礙跑壘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