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rtan (sartan)》之銘言:
: 這篇可能年代有點久遠,從職棒四年開始看球,忽然覺得以前球隊的經營跟現在比。
: 別的不說,憑早期的職棒熱潮,光講門票定價,
: 龍象大戰黃牛可以炒到一千,而聯盟還是傻傻地賣250….XD
: 若以前懂得用活動等主題日名目來發揮,
: 龍象不用一千,賣500就好,以瓜隊人氣搞不好門票收入就翻倍了!
: 另外以前大家也很憨直,球衣就永遠就那一兩套,
: 不像現在一年球衣可以配合各種主題隨著最多可以到十多件,如果再配合當時賽車衣文化
: 另外再推出”實戰版”! 相信球迷也會很捧場!
: 球衣一件加帽子買個一套,就是一個人十幾場的門票收入…..但各隊永遠就那套萬年球衣
: 球帽,瓜隊的梅花帽,味全的W,瓜隊好像主客場一樣那件,就球褲換成黑色。
: 而且光是要買到球衣球褲就很難買了,那時各球團也缺乏商品直營店,而也不是有網路上
: 時代,要買只能在每次有比賽時繞球場周遭有沒有路邊攤販在販賣。記得也不好找,反而
: 瓦斯汽笛喇叭到處在賣XD
: 連基本的球衣都這樣難買了,更不用說其他週邊的東西,什麼包包、毛巾、休閒系列、手
: 錶….現在想想。想想也可惜,那是台灣經濟不錯的年代,消費能力應該是很有力的!
: 若當時就有那種sense,球團收入大增,會不會就不會發生後面的一些事了?
不是不會做
是經營者不忍賺
像我爪洪家時代
一件電繡才賣850
背號T才350
最貴的時候是NIKE版
但也才千元上下
帽子五六百
拆帳後應該比自己賣賺的還少
現在各隊價格兩倍以上了吧
上禮拜路過天母跑去龍店看
美津濃的好像要18XX
然後電視轉播權也不忍拆
怕人氣墊底的沒收入
不然單賣緯來獨轉
哪可能每年虧四千萬啊
當時的經營理念就是
阿民眾看個球也不容易
半買半送捧個人場就好了
球員人事支出壓一壓
做到不要拖累母企業就好
哪像現在
一隻羊剝幾層皮
但其實也無所謂
只是商品質感就沒啥提升阿
還好我早退坑職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