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去年年底中職通過了幾個外國人條款,其中包含「羅力條款」與「永田條款」,結
果兩個人都用不到這條款了,羅力就不說了,因為「年限長度」也吵了好幾年,也沒什麼
好繼續吵下去了。
而原本抱持著可以讓中職走向多元化發展的外籍生條款,又稱「永田條款」,卻因為今年
日職育成選秀,樂天選了永田颯太郎,而條款本人也決定回日職發展。
那接下來假設永田在日職發展的不順利,未來回台灣還能算是本土嗎?因為照去年中職發
布的新聞,必須要連續讀滿四年的大學,四年的定義是如何計算?
只要掛滿四年八學期的學籍就好嗎,還是要UBL登錄且有實際上場才算,又或是只要拿到
畢業證書即可?
我個人認為應該要,聯盟應該要去跟大專體總確認是否有連四年登錄 UBL且實際上場,才
能算連續讀四年大學,不然照永田現在這樣子的情況,等於中職就是備胎而已。
希望中職能夠將此條款的定義,再定義更明確一點,畢竟當初訂定這條款時,也沒人會想
到當事人會被日職選走,以為會順順利利讀完大學。
當初永田提出想在台灣發展時,中職為了外籍生開了這扇門,此時永田被日本選走了,總
不能當人家的備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