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nikkansports.com/baseball/news/202211070000727.html
日職在今天宣布「現役選秀」的制度,
今年舉辦的時間會在 12/9 (五)。
制度內容概翻如以下:
1.每年舉辦時間
契約保留選手名單公布後的1個禮拜內
2.對象選手人數
各隊從契約保留選手名單內所記載的選手中,
任意選擇2人以上參與。
3.不能成為對象的選手
洋將、複數年約選手、
年薪5000萬以上選手(最多就是1名5000萬以上、未滿1億的選手)
過去行使過FA權利的選手、具有FA資格的選手、
育成選手、
前一年聯盟賽(季賽+高潮賽)結束後第二天起,透過選手契約讓渡所獲得的選手、
以及球季結束後從育成轉為支配下的選手。
4.提出對象選手名單
各球隊要在契約保留選手名單公布日的下午3點前,把名單交給NPB事務局。
名單內容要包括選手年薪、體檢資料等。
事務局會再把12支球隊的名單統整後發給各球隊。
5.現役選秀當天,透過「預備指名」決定「暫定指名順位」
(1)各球隊從名單中選擇1名球員,先告知當天會議議長,議長會向其他球隊公布。
(2)議長會基於下列2點決定「暫定指名順位」:
a.看某球隊的選手有多少其他隊想選,越多的排越前面。
例如甲隊A選手有3隊想要、乙隊B選手有2隊想要,3>2,則甲隊順位在前面。
若甲隊有多名選手被選,例如A選手(3隊想要)、B選手(2隊想要),總計就是5。
b.若甲隊跟乙隊選手同樣有5隊想選,
則甲乙的順位就依照今年新人選秀第二輪的順序排序(所以洋聯先)。
6.正式指名
(1)第一輪,每一隊一定要指名1個;同時一定要被指名1個。
順序會依照以下3點:
a.基本指名順序:
依照暫定指名順位,第1順位球隊依照第5之(1)點指名1名選手;
被指名選手的球隊,再依照第5之(1)點指名選手,依此類推。
但,如果指名的選手、或是該選手所屬球隊的其他選手已經被選走的話,
必須要從還沒有選手被指名的球隊中指名。
依此類推,直到第一輪每一隊都要選、也都要被選為止。
b.如果選手被指名的球隊,在之前已經指名過選手了,
那就從還沒進行指名的球隊中,找暫定指名順位最前面的球隊進行指名。
c.指名順位第11位的球隊一定要從第12位的球隊指名選手才行
(2)第二輪起,
a.有想參加第二輪的球隊要通知議長
b.第二輪的指名順位,是第一輪的相反
c.參加第二輪的球隊,要從有參加球隊的名單中選1名。
球隊可以說參加、但之後又棄權。
然後第二輪以下的人不能選:
已經在第一輪或第二輪被選走的、
第二輪中已有選手被別人指名的球隊的其他選手、
參加第二輪、後來卻又宣布棄權的球隊的選手
(3)就選兩輪。
7.轉隊成立:依照野球協約第105~113條規定完成手續
8.讓渡金:不用支付讓渡金
9.如果球員需要搬家,依照野球協約114條與統一契約書24條,
讓渡的與接受讓渡的球隊要平等負擔200萬日幣
10.保密條款:不翻了XD
感覺有點複雜,但又好像有點有趣,
不曉得到時候會有哪些球員因而轉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