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nche 2022-12-12 23:38:12※ 引述《WuSam (藤原豆海)》之銘言:
: 行使FA有2年效力 要到2023年12月才不用轉隊費
: ETtoday新聞雲 記者歐建智/綜合報導
: 中華職棒今年自由球員行使到15日截止,有富邦悍將陳鴻文、林益全及樂天桃猿陳禹勳、
: 中信兄弟官大元4人提出,而依中職規章規定,行使FA之後的效力長達2年,直到2023年11
: 月轉隊,他隊都要付轉隊費。
: 今年中職自由球員公告是在12月6日,公告後7天工作天是行使日,15日是最後一天球員要
: 向球隊提出行使。
: 到15日截止,今年有陳鴻文、陳禹勳、官大元及林益全4人行使自由球員,依規章規定,
: 在球員跟母球團提出行使後隔天,就可以跟其他球隊,包括原球團接觸。
: 但若提出後沒有球團(含原球團)要網羅,自由球員的效力長達2年才會失效,2年內有非
: 原球團網羅,都要依規定支付轉隊費。
: 規章規定,「宣告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於宣告當年起下下年度之11月30日(含)前
: 與本聯盟其他球團締結合約者,新球團必須依補償規定補償該選手之原球團。」
: 也就是說,今年行使自由球員的4名球員,要在2023年12月1日起網羅,才不會再支付轉隊
: 費。
: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2147580#ixzz7FBLxwRzr
回一下去年新聞,
去年一共有四位球員行使FA
假如陳鴻文林益全這波戰力外轉隊的話,
還是要付轉隊費給富邦的喔
會不會富邦一開始就是想要這樣操作阿
作者:
fufan (緣起不滅。真是棒)
2022-12-12 23:39:00如果是這個,藏好深啊…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2-12-12 23:46:00這個厲害惹
作者:
yanwe (唉)
2022-12-12 23:47:00會滾動
不對吧?去年這幾個都有球隊(原球團)接收(簽合約),就不是FA身份了,怎麼會還需要?原文說的應該是行使FA之後沒人簽,兩年都會是FA身份要付轉隊費,這樣才對吧?
規定是行使FA沒人簽才有兩年的期限吧,邦邦簽回那一刻就不是自由球員了
原文用的字眼是:"....與本聯盟其他球團締結合約者新球補償規定補償該選手之原球團...."所以沒有寫說簽完這條就取消XD
規章有規定會長要公告FA資格和繼續擁有FA資格球員
作者:
shifa (西法)
2022-12-13 00:03:00還有這種操作? XD
作者:
s1d87 (sam)
2022-12-13 00:07:00富邦或成最大贏家,但球迷QQ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2-12-13 01:20:00要規避這條似乎也不難 簽教練約 之後轉選手
他是在補償規範到規定之下,沒有補償規範就不會有這條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2-12-13 01:24:00
這明顯是在說沒有人簽一直待業的狀態吧 你也延伸過度了
作者:
Minihil ( )
2022-12-13 01:26:00法盲= =
你要不要看仔細再發 而且最好是簽完又丟還算原球團的‘’但若提出後沒有球團(含原球團)要網羅,自由球員的效力長達2年才會失效‘’,2年內有非原球團網羅,都要依規定支付轉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