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在先:
如題,雖然是因為隔壁台籃魔獸引發的事件,不過新聞中有提到政府要針對體育賽事做契
約規範,就轉來討論。
========以下新聞節錄中央社報導========
https://www.cna.com.tw/news/aspt/202212210064.aspx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說,陸續接到申訴;在任何運動比賽、大型演唱會等
,已有法規規範,主辦單位的表演內容如已事先讓消費者知道,就要按照表演場次、出場
角色、內容等如實呈現。
陳星宏表示,但是運動球員或主要表演者如有身體健康上的危害,是不可抗力、歸責的情
況下,就要做些衡平規範;消保處陸續接到消費者申訴後,會針對個案類型,看看是否比
照是文化部表演的定型化規範,做相關法規上管理。
莊瑞雄說,如果這次雲豹隊能事先向球迷預告,才不會覺得權益受損,也能體諒球隊調度
。陳星宏指出,會協調相關體育主管機關,有法規、定型化契約規範,任何體育團體要表
演前,相關資訊要公開透明,讓購票的消費者知道表演內容是什麼,如果發生不可抗力,
也要事前通知消費者,弭平後來看不到明星的爭議。
依「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應確保合於宣稱內容演
出,主要表演人員或節目內容在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業者需即時以適當方式公告並通知
消費者,消費者在演出前可要求全額退費,未依規定通知或公告,表演結束後,消費者仍
可要求全額退費。(編輯:翟思嘉)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