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rry610171 (小小羊)》之銘言:
: 第 3 條
: 凡屬田徑、游泳、舉重、自由車、射擊、射箭、體操、划船、跆拳道、柔道、空手道、武術
: 、桌球、羽球、網球、棒球、排球、籃球、足球、橄欖球、手球、軟式網球、保齡球及高爾
: 夫運動種類之選手,經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公開選拔,代表國家參加最近一屆下列比賽者,
: 由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以下簡稱國家隊):
: 一、奧運會。
: 二、亞運會。
: 三、奧運會資格賽。
: 四、世界大學運動會。
: 五、東亞運動會。
: 六、世界正式錦標賽。
: 七、世界正式錦標賽資格賽。
: 八、亞洲正式錦標賽。
: 近幾年棒球亞錦賽因為沒有奧運資格,重要性不如其他國際賽事,卻常常成為旅外取得補充
: 役資格的賽事,棒球的亞錦賽除非有關奧運資格,是不是應該解除資格?
其實這個問題也不是很難以解決,不就請體育署授權各協會訂定第一級賽事為何,然後體育署需要核准後就可以了。
又因為這是體育署核准的賽事列表,立法院也可以質詢跟監督。
反正就說說而已,台灣從上到下真的沒那麼重視體育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