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無論是哪個國家,用「鯨魚」來當隊名的職棒球隊似乎表現都不盡理想,
台灣:
中信鯨和前身和信鯨,1997年到2008年隊史戰績554勝572敗36和,勝率.492,
僅有一次季冠軍(1999),兩次參加總冠軍賽(1999、2002),
但總冠軍賽戰績1勝7敗。
最後幾年戰績人氣都很低迷,2008年底解散。
日本:
橫濱DeNA海灣之星的前身大洋鯨和橫濱大洋鯨,
1950-1952、1955-1992年將近40年的歷史,
僅有1960年拿過聯盟優勝和日本一(1998年已更名灣星隊)
曾締造央聯單季最多敗(99)、最低勝率(.238),
還有央聯最多連續墊底紀錄(六年,只算大洋鯨五年),
1993年以前只有九次A段班,1970-1989年僅四次。
美國:
只有1915年有球隊叫鯨魚隊(芝加哥鯨魚),
該年他們拿下聯邦聯盟冠軍(不是MLB),但後來聯邦聯盟解散,
鯨魚隊則併入小熊隊,其主場則為小熊隊使用,也是目前唯一仍使用中的聯邦聯盟球場。
綜合上述,是不是以後取隊名時若要以動物為名,
都應該避免鯨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