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傑 花蓮縣人 曾於1998年至1999年間效力味全龍隊
1999年5月初總教練徐生明被刺案後幾天
在未告知球隊的情形下離隊,僅留下封信表示不打了
約好要與當時龍隊球團董事長郭榮祺見面談,又爽約了
沒有人知道他在那裡,連龍隊教練及球員也不知道
陳俊傑本來就是有名的「散仙」對於隊上規定有時不是很在意
例如,隊上明明規定晚點名後不能出去他就是不理,算算他因為這樣被罰的錢就接近十萬元
陳俊傑就這樣結束了他的職棒生涯
在那個年代落跑是洋將的專利 陳俊傑可以算是第一個落跑的本土球員
在歷史中還有誰跟陳俊傑一樣是烙跑的本土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