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WBC對於球員參賽規則很寬鬆 這次沒徵招到卡仔大家也都覺得很可惜
想請問我們可以徵招對岸球員來打中華隊嗎?
以下是網路上找到的WBC球員認定規則:
是該隊伍所在國家或地區之公民。
是該隊伍所在國家或地區之永久合法居民。
出生於該隊伍所在之國家或地區。
父母一方為該隊伍所在之國家或地區之公民。
父母一方出生於該隊伍所在之國家或地區。
依據該隊伍所在之國家或地區之法律規定,如提出申請可能獲得公民身分或護照。
而依據民國82年(1993年)8月5日的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律決字第16337號函:
「參照兩岸關係條例第2條第2、4款意旨,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這樣的話我們可以徵招對岸比較好的球員來打中華隊嗎?
目前看中國隊對日本隊表現很精彩 像現在這個孫海龍投球就比鄧愷威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