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場地、育成過程等等
不好意思想分享自己從其他觀察,來說明棒球的人才庫、或是整體運動結構
的不足,來自於社會整體對於體育活動的潛在認知與北美地區不同(其他區域不熟不敢講)
第一個是"北美地區將體育活動當成榮耀、驕傲、甚至是優越"
由於自己親戚在北美地區生活,他們對小孩從事體育活動,是非常的支持,甚至
有的家長會覺得"從小不運動、競賽,是很奇怪、不對的事情",因此在國外常常可以
看到類似"家長請不要在小孩的體育比賽這麼激動或在乎"這種宣導
這代表對那邊許多家長而言,孩子在運動上表現不好,有的激動程度不下於
一些家長對於孩子在台灣考試考很爛的反應(當然這代表這也會造成某些國外小孩壓力)。
也或許這種文化源自於西方對於體育
文化或表現隱約象徵著"強大"、"光榮"、"優越",有時候也可以看到國外在宣導
"學生的課業還是要顧",因為在國外多數地方的大學以下的教育真的很鬆散、緩慢,
也沒有認為非要達到甚麼程度才可以,小孩回家常常都沒事幹(也沒什麼作業或壓力)
因此比較有資源的家長,會很希望小孩丟去運動隊伍幫小孩找點事情做,也給自己
找點交際場合,例如小孩棒球賽大家會帶瓜子、零食去球場聊天交誼。
第二個是台灣文化比較像是把運動員當成"戲子"而非專業人士
在加拿大,我曾聽過一個伯伯說,他在附近鄉鎮跑業務時,很受惠於自己年輕時
曾經打過職業球隊的小聯盟,那對附近鄉鎮等於是"xx之光",所以跑業務時常常可以拿
這個來當談資,拉近距離。更不要說要是有職業隊的選手,真的是備受敬重。
但是台灣文化比較像是把運動員當成"表演者"、"戲子",是用來"娛樂自己人生"
而非"崇敬的對象",這個從很多網路對於運動員的公、私生活的討論主題
、風氣或嘲弄方式可以看得出來,其實跟對待演藝人員沒什麼差別(並非指演藝人員就
該這樣對待)。
我覺得這些差異沒有好壞之分,差別藏在社會意識形態裡面的潛在面,這會造成就算
人家有職棒我們也有,人家有職籃我們也有,但是那個潛在層面會影響長遠長出來的
結果,以及各個層面在組織與形成的態度,以上是自己一點隨意發想跟大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