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仲裁虛設?沒有資方一定得利 林華韋盼正常化
記者王真魚/新北報導
富邦悍將陳仕朋是全隊最晚談妥合約的選手,領隊林華韋透露,雙方談約雖然不是一次到位
,「但彼此溝通非常順利。」對於各隊談薪晚,林華韋盼薪資仲裁制度正常化,成為勞資雙
方解決差距的一個管道。
陳仕朋去年月薪23萬元,本季獲加薪10萬元,以月薪33萬元成為悍將陣中本土投手第二高的
球員,僅次於江少慶;球團另提供40萬元的激勵獎金。
未在富邦第一波公布合約當中,陳仕朋一直到本週一才與球團達成共識。林華韋表示,雙方
在薪資方面本來就是站在對立的立場,「雖然不是一次就順利,但來回持續溝通,談到大家
都接受。」
悍將給陳仕朋40萬激勵獎金,林華韋透露,每個人的激勵條件不太一樣,「仕朋是球隊的固
定輪值,主要是針對他的投球內容來設定門檻條件,且一開始就是以1年約方向在談。」陳
仕朋未考慮複數約,本人表示,並不想讓自己過得太安逸。
悍將合約全數談妥,林華韋指出,相比去年,整體薪資是下降,「但針對表現好的選手,仍
給予一定加薪肯定。」
目前仍有球隊尚未與選手談好合約,包括統一獅高國慶、潘威倫,以及中信兄弟的吳哲源。
中職雖設有薪資仲裁,但每年2月1日起的5個工作天內,必須提出仲裁申請,但近幾年提出
仲裁的球員有限,有些球員擔心與球團「撕破臉」,不敢進一步動作,也有球員認為時機點
尷尬。據了解,不只一隊都是1月底才陸續找選手談薪,有球員反映,不可能剛談完就馬上
提。
林華韋認為,中職明確設有薪資仲裁的時間,大家就按照遊戲規則走,盡量在申請仲裁前搞
定合約,「無法在仲裁前談定,勢必得再討論一下,但如果能提早啟動(談約程序),一定
能解決更多狀況。」也有專業人士建議,仲裁截止日之前尚未談薪完成者,可直接適用仲裁
。
「仲裁是解決談約的一個方式,不一定是資方得利,主動權在於球員,該提就提,或許資方
也希望對方提,畢竟這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方法,選手不用想太多,一切讓成績說話。」林華
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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