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看法以商業經營來說是完全失敗!啦啦隊帶來的流量、關注度、商機,絕對大勝球員啦
!看看多少人拿著啦啦隊應援毛巾、周邊,熱區的票賣多好,球團是來搞事業的搞營利的,
不是在做「慈善」事業,不賺錢要怎麼經營下去,總不可能叫母企業砸一堆錢結果赤字一堆
吧?
重點真的不是行銷手法如何,而是球團資源比例的分配,當你的資金資源不是無上限(亦即
有限),如何妥善分配才是重點,從啦啦隊賺的,如果能回饋給球員薪資、改善球場內的草
皮紅土、加強球場觀賽體驗等等,我認為並沒有破壞職棒的本質,會覺得樂天糟糕(以下我
的看法),是因為看到球場的環境,連養護都做不好,結果專注在啦啦隊,我相信草皮改善
,紅土重整等有做好,肯定也不會有太多人反對樂天的經營策略吧!所以重點毋寧是球團資
源有無拜託是分配給球員,而不是行銷手法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