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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刊體育》就山川穗高的強制性交等罪被函送檢方一事,
訪問曾任東京地檢署特搜部副部長的若狹勝律師。
由於麻布警察署函送時的意見書是請檢方「相當處分」(交付檢察官裁量),
而不是「嚴重處分」(警方請求檢方起訴),
這意味著被告和原告雙方的主張有很大落差,
也有可能並未蒐集到充分的證據,
當然也要考量到雙方達成和解條件的可能性。
在強制性交案件中,若是雙方和解成立,
檢察官多半會裁定緩起訴。
即使雙方無法和解,若是證據不足,
檢察官還是很有可能因此而不起訴。
通常檢方需要三個月時間,最快六月中就會有結果,
就山川這件案子來說,若狹律師判斷有九成機會不起訴。
2017年刑法改革後,強制性交罪不再是告訴乃論,
即使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仍有可能起訴;
但被害人若是在和解書上要求嚴懲被告,那麼和解多半無法達成。
被害人若是不能接受檢方裁定不起訴,可以向檢察審查會上訴,或提出民事訴訟。
但雙方若是達成和解,和解書上通常都會載明「今後民事、刑事都不再提告」。
山川被起訴刑事罪名的話,西武必定將他解雇。
但檢方不起訴的話,就很難將他解雇。
西武球團今後的動向仍值得關注。
目前日本國會正在討論修法,要把強制性交罪改成「不同意性交罪」。
若是通過修法,山川的行為未來在新法是可以被起訴的,
但目前檢察官還是只能按照現行法決定起訴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