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早看了一下留言發現不少人對「標案」有一些誤解,剛好小弟的工作性質也是從事標案
相關,這邊稍微解釋一些留言中有誤會的點。
一.限制性招標就是圖利悍創啦!
依照此案的招標公告依據法條欄位所寫的: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技
術服務、資訊服務或社會福利服務,就公開評選爲優勝者。
意思就是只要符合廠商資格且有信心可以完成服務需求書上的要求的廠商,基本上都能投
標,只是投標後要再經由評選會議評選為優勝,才能進入到議價程序。
而此案的廠商資格其實蠻寬鬆的,依據招標公告的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基本上只要是正常且合法的公司行號大抵都符合廠商資格。
然而雖說廠商資格蠻寬鬆的,不過透過需求說明書來看,我們也可以知道怎麼樣的廠商才
是符合需求的。
https://i.imgur.com/PoYHnSv.jpg
從第一點可以看到,此案廠商必須安排WBC或MLB指定場務團隊,具備WBC、MLB球場檢測、
施工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士。
當然有沒有能力也不是廠商自己說了算,在投標準備的服務建議書上,投標廠商必須針對
專案需求提出企劃,相關的能力也要附上過往案件佐證。
二.悍創的底價也抓太準了吧
其實這點大家也是有一點誤解,此案是最有利標而不是最低標。
最有利標是什麼意思呢?簡單來說就是投標廠商要經過評選會議的評選,經評審委員評分
後,序位和最低的廠商,才可以取得優先議價權。
最有利標的情況下,就算只有一件廠商投標,也不保證該廠商就一定能夠得標,因為評選
會議顧名思義是要打分數的,如果評分沒有高於及格分數,那這樣案件也只能無法決標處
理。
此案有正常決標,所以我們可以知道悍創在評選會議上的分數是有高於及格分數的,那依
照最有利標的流程來說,評選會議上取得第一優先議價權的廠商就會進到下一個步驟:議
價。
議價的流程一開始會由會議主持人報告廠商的標價有沒有在此案的底價內(從招標公告的
是否訂有底價欄位可以看到,此案是有訂底價的),假若廠商投幣時提出的標價沒有在底
價內,那麼就要開始進行議價。
議價流程開始後,廠商必須在議價單寫上自己願意退讓的標價金額,每一次寫完,會由主
持人宣布金額是否低於底價,若沒有低於底價就必須再寫(意思是價格要開更低),直到廠
商寫出的標價金額低於底價,才能決標。
當然這邊也不是可以無數次的一直寫,通常會限定只有3-5次的機會可以寫,如果在限定
的次數內沒有寫到底價內,那也是只能無法決標。一般來說走到這步的廠商都不太希望這
樣的事情發生,所以我們通常第一次跟第二次會意思意思降一點點金額,如果發現還是沒
有到底價內,那麽這時候就會寫上「願依底價承接」來完成這個議價程序,當廠商寫出這
樣的文字時就表示廠商願意依照需求單位事先訂定的底價來承接此案件。
依決標公告記載,此案的底價是176.4萬,然而決標金額是176萬,這邊我們可以得知悍創
是真的寫出低於底價的金額而完成決標的。
以上針對上一篇留言處發現許多人誤會的點,稍微跟大家做一些說明與介紹,避免大家被
片面的錯誤資訊影響而產生錯誤的認知。
當然,我也不是說這樣一個案件絕對沒有任何的問題,目前也有許多新竹市議員針對此案
提出一些質疑,舉例來說
1.為什麼悍創在得標前就可先取得當初5月份的土壤檢測樣品?(此處可參考新竹市議員
劉崇顯的貼文:https://reurl.cc/N02Ya5)
2.此案的經費來源是由新竹市政府補助,然而補助金卻是來自「新竹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此處可參考新竹市議員曾資程貼文:https://reurl.cc/eDpM8m)
以上這些後話非我專業能力範圍,這邊就不發表意見了,身為新竹市民還是希望可以在合
乎法律及相關規定的情況下,早日完成新竹球場的相關事務,讓我們這些新竹市民可以不
用再跑到外縣市才能看球Q_Q
ps.想當初13年前的新竹市市長盃第一次走進新竹棒球場,那種興奮的感覺直至今日還是
深深烙印在腦海裡;只不過後來大學時有幸實際踏上台中棒球場、新莊棒球場後才知道沒
有比較沒有傷害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