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ppig (uninspired)》之銘言:
: MLB球星一年有4000萬鎂就算很頂了吧
: 所以才期待大谷能拿5千萬鎂甚至6千萬鎂的天價約
: 結果隔壁杰倫哥直接一個5y/304M
: 突然覺得大谷就算拿到6千萬好像也還好了耶..
: 畢竟大谷是現在MLB的臉,結果身價好像跟杰倫哥差不多
: MLB要養的人比NBA多,但是MLB一年打的場次跟進場人數也比NBA多
: 要論收益MLB營收也超高,怎麼感覺NBA給球星的合約比較大方呀?
最主要的差別是兩聯盟的CBA不同
NBA有營收分潤制度 印象中是球員聯盟50:50對分
所以球星簽的頂新約可以隨著營收上升一起成長
大致上就是個把球員當股東的制度
但MLB並沒有營收分潤
球員能拿多少完全是看個別球員和球隊的談判結果
有可能拿得超多 也有可能拿的超少
然後遇到現在MLB球團老闆集體玩數據派野球省錢搞CP值
就變成現在薪水調漲極少的局面
至於為什麼MLB不搞分潤制度? 這就要問MLB球員工會到底在幹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