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柏融「未來可能的」議約權其實不能交易 台鋼雄鷹這招高明
作者:黃泓哲
中華職棒今天傳出台鋼雄鷹和樂天桃猿完成林子偉換王溢正、藍寅倫和翁瑋均以及轉讓旅
日好手王柏融「未來若」回中職的契約權,但依照中職規章117條第4項所規定交易標的不
得包括任何以「未來」或「尚未確定」之狀態為交易基礎之交換,因此台鋼雄鷹和樂天桃
猿以「轉讓」方式加上球員交易,實屬高招。
台鋼雄鷹在選秀後,當時領隊劉東洋就強調,跟林子偉完成合約是優先目標,先簽下林子
偉台鋼才有「貨」可以進行交易,最終也和樂天桃猿完成交易。台鋼將剛簽下的林子偉送
出,獲得樂天桃猿王溢正、翁瑋均、藍寅倫,並且獲得樂天桃猿「轉讓」王柏融「未來若
」回中職的契約權。
但其實翻看中職規章,王柏融「未來若」回中職的契約權,是無法被包含在交易內容內,
但台鋼雄鷹和樂天桃猿以「轉讓」方式加上球員交易避免和相關交易規定抵觸。
台鋼雄鷹領隊劉東洋在擔任台鋼雄鷹領隊前曾在中華職棒大聯盟服務超過10年,並且擔任
過隨隊記者、國際部組長和宣推主任等職務,對於聯盟內運作相當嫻熟,如今以「轉讓」
方式從樂天手中獲得王柏融「未來可能的」議約權,實屬高招。
根據聯盟規章116、117條「交易標的」交易標的得包括以下項目:
1、 1 位或多位選手;若交易之任何一方所提標的含 1 名以上之選手,單方標的於交易
當時需確認之選手數必
須為單方總標的選手數之 2 分之 1(含)以上,未能於交易當時確認之選手應稱為「後
期確認選手」,該選手之確認程序必須於 6 週內完成,並於完成後24小時內向聯盟報備
。
2、金錢交易;交易金額之給付應於 6 週內完成,並於完成後24小時內向聯盟報備。
3、未來 1 年內之聯盟新人選拔會議第 「1 」輪及第 「2」 輪順位指名權。
第117條【標的排除】交易標的不得包括以下項目:
1、任何場次比賽之勝負,以及可能影響比賽勝負之意圖等行為。
2、任何場次比賽先、後攻順序之交換。
3、任何場次比賽主、客場權利之交換。
4、任何以「未來」或「尚未確定」之狀態為交易基礎之交換。
5、其他任何違反規章,或依會長認定違反運動家精神之表現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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