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推文很多年輕球迷不知道當年的時空背景
當年2003年兩聯盟合併,先前「跳槽」到台灣大聯盟的都成為「叛將」,如果想要再回到球
場(包含當教練)都要繳交一筆「回饋金」(俗稱叛將罰款),據說是繳回當初跳槽台灣大
聯盟時給的簽約金來回饋棒球,包含:陳義信、吳復連、李居明、黃平洋、洪一中、林琨瀚
、闕壯鎮、郭建霖等人
當時大家都不願意繳,所以等同變相地被迫直接退休+永不錄用,黃平洋去賣便當+當議員,
陳義信也從政但落選,林琨瀚去文化大學當教練,吳復連轉任誠泰副領隊
之後據說是Law new劉老闆非常想要紅中來帶兵,所以幫紅中繳了罰款,紅中才能回到球場帶
兵;郭建霖因為沒有繳罰款只能當領隊,而且好像還是有被某些人拿出來靠腰
後來經過好幾年,聯盟才拿掉叛將條款跟回饋金這個東西,李居明、李安熙、郭建霖才得以
回中職當教練(至於中間他們有沒有繳回饋金就不得而知了)
前會長黃鎮台曾經承諾要將台灣大聯盟的紀錄併入中職「通算」,但這件事遲遲沒有下文,
所以包含陳義信、黃平洋的百勝、李居明的千安,至今都還沒被中職承認